[發明專利]溶膠-凝膠法制備鋰離子電池正極材料LiVPO4F無效
| 申請號: | 200910114387.2 | 申請日: | 2009-09-1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662019A | 公開(公告)日: | 2010-03-03 |
| 發明(設計)人: | 鐘勝奎;陳偉;厲馮鵬;楊建文;劉勇平 | 申請(專利權)人: | 桂林理工大學 |
| 主分類號: | H01M4/04 | 分類號: | H01M4/04;H01M4/58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541004廣西*** | 國省代碼: | 廣西;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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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溶膠 凝膠 法制 鋰離子電池 正極 材料 livpo sub | ||
1.一種鋰離子電池正極材料LiVPO4F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具體步驟為:
(1)向0.09-0.11mol五氧化二釩粉末中加入體積比為15%的H2O2,攪拌反應4h形成棕紅色溶液;
(2)向步驟(1)所得棕紅色溶液中加入具有還原性的螯合劑、鋰鹽、磷酸鹽和氟鹽,攪拌混合均勻后,在100℃烘箱中干燥4小時即得前驅體;
(3)將得到的前驅體在惰性氣體的保護下于400℃-550℃燒結4-7h,冷卻后即為成品LiVPO4F;
所述具有還原性的螯合劑為抗壞血酸、己二酸、丙二酸和檸檬酸中的一種,抗壞血酸、己二酸、丙二酸和檸檬酸的用量分別為0.10-0.12mol、0.09-0.11mol、0.09-0.11mol和0.09-0.11mol;
所述鋰鹽為醋酸鋰和硝酸鋰中的一種,醋酸鋰和硝酸鋰的用量均為0.18-0.22mol;
所述磷酸鹽為磷酸二氫銨、磷酸氫二銨和磷酸三銨中的一種,磷酸二氫銨、磷酸氫二銨和磷酸三銨的用量均為0.18-0.22mol;
所述氟鹽為氟化銨或氟化氫中的一種,氟化銨和氟化氫的用量均為0.18-0.22mol;
所述的惰性氣體為氮氣和氬氣中的一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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