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電子衡稅收監控系統和監控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0910093879.8 | 申請日: | 2009-09-23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777232A | 公開(公告)日: | 2010-07-14 |
| 發明(設計)人: | 陳建華 | 申請(專利權)人: | 北京拓盛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7G1/14 | 分類號: | G07G1/14;G01G19/40 |
| 代理公司: | 北京科龍寰宇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139 | 代理人: | 孫皓晨;朱世定 |
| 地址: | 100080北京市海淀區中關村***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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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電子 稅收 監控 系統 方法 | ||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電子重量測量儀器,特別是對電子重量測量儀器的使用進行稅收監控的系統和方法。
背景技術
電子衡作為稱重手段在農產品購銷、鋼鐵、煤炭等各個以大運量為特點,按重量計價產品的行業中有著廣泛的應用。而這些行業內,由于按重量計價的方式和產品分散的特點,在產品統計、管理等方面都會帶來很多不便,因此給無論是進行生產購買和銷售的企業還是作為稅收監管的國家機關,都帶來很多問題。嚴重影響了買賣交易和稅收執法的公平和公正。
1、稱重環節:存在實際稱得重量與顯示重量和開票重量不同,虛開重量欺騙賣主或更改重量偷稅漏稅等問題。
2、數據的傳輸和管理環節:對于數據的傳輸和管理環節中的問題一是稱重記錄和管理系統分隔,在中間數據導入過程中易出現疏漏導致錯誤,且數據統計不便;二是各種作弊手段五花八門,紛繁復雜。現有技術也有一些手段對此進行控制和防止。但是都沒有將電子衡和稅控系統直接結合起來。
例如申請號為CN200510044871.4,名為“基于遠程網絡的煤礦地磅稱重及售煤控制系統”的中國發明專利公開了一種基于遠程網絡的煤礦地磅稱重及售煤控制系統。該系統結構如圖1所示,包括有電子地磅稱重計算機管理模塊、銷售管理信息模塊和銷售短信模塊;所述的電子地磅計算機管理模塊包括有設在客戶端計算機內的軟件和電子地磅上的硬件,檢測裝置通過數據線連接到客戶端計算機上;所述的銷售管理信息模塊安裝在通過集線器與客戶端計算機連接的數據服務器端口計算機上,銷售短信模塊鑲嵌在銷售管理信息模塊內,在銷售管理信息模塊的主界面上有銷售短信模塊菜單。但是該系統僅僅是將電子衡(地磅)與企業的管理系統進行結合,卻沒有進行稅收監控的手段。
可以說,現有技術在對電子衡(地磅)的稅控手段上是相對缺失的。這種缺失一是體現在缺乏對稱重顯示控制器本身進行稅控的裝置,二是沒有將電子衡、企業稅控端和政府稅務端聯系起來的稅控系統。因而,導致了從電子衡測量讀數到企業稅控端管理數據之間的傳輸無法監控,容易出現錯誤和舞弊;從企業稅控端到政府稅務端的數據則是由企業申報,雖然有一些稅控裝置進行控制,但由于無法從數據源頭獲取數據,因此,稅收監督和控制也十分困難。以農產品行業為例,現有的稅收監控的難點體現在以下幾點:
1、無法準確監管企業開具發票的真實性
目前農產品收購企業存在多開、虛開、不具條件開出了收購發票,以達到多抵稅的目的;在銷售環節又出現不開票、少開票的情形,以達到漏稅的目的。而這些環節,在現實工作中,稅管部門很難做到有效的監控。整個行業管理混亂,稅務部門的日常管理耗力耗物。
2、對企業的庫存很難準確性地盤點或估算
在對企業的庫存監控方面,因為涉及農產品的特殊性及物資損耗的一定性,企業庫存很難反映真實實物庫存,對物資的盤點更是不易,只能估算來作為賬面數據比對參考
3、沒有好的技術支持稅務機關實現完善的管理
部分稅務機關對農產品收購企業的管理是依然“以票管稅”方法,沒有一套合適的方法制度適用于這個特殊的農產品收購行業。而用平常的管理辦法要達到目的則需付出相對更大的資源,大大增加了管理成本。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電子衡稅收監控方法和系統,以解決上述問題。將電子衡稱重和稅收監控功能結合,從稅源入手,有效監控企業的應繳稅。對企業在稱重過程中實施監控,收集每筆業務的數據。通過技術手段,提高稅務機關的管理效率,更好地服務于納稅人。提供比對系統,實現票、物的準確對應,通過有效的管理和工具,構架一個公正、公平、和諧的納稅環境。且該系統應具有“正確生成、可靠存儲、安全傳輸、準確驗證”的技術特點。具體而言要解決以下技術問題:
1、稅控的原始數據生成正確,數據的生成“合法、合理”。數據生成不影響電子衡的計量系統;數據生成準確,不誤報;數據生成能有效避免人為的破壞行為。
2、記錄的稅控數據安全、可靠存儲。外界不可篡改;監控歷史數據可長期存放。
3、稅控原始數據傳輸到稅務機關的稅控管理系統中要保證數據安全。傳輸過程加密進行,傳輸通道安全、可靠,防止在傳輸環節進行數據破壞和修改,并使傳輸手段方便。
4、稅務端能對企業報稅數據和來自稅源的原始數據進行準確驗證,精確核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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