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光刻機臺的光刻燈的自動置換方法和裝置無效
| 申請號: | 200810042387.1 | 申請日: | 2008-09-0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666981A | 公開(公告)日: | 2010-03-10 |
| 發明(設計)人: | 孫耀華;金志銳;吳凌輝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芯國際集成電路制造(上海)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3F7/20 | 分類號: | G03F7/2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金杜律師事務所 | 代理人: | 鄭立柱 |
| 地址: | 201203***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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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光刻 機臺 自動 置換 方法 裝置 | ||
1.一種光刻機臺的光刻燈的自動置換方法,其中,包括如下步驟:
A.檢測光刻機臺使用的當前光刻燈的工作時間信息;
B.比較所述工作時間信息和預定閾值,根據比較結果判斷是否需要置換當前光刻燈;
C.如需要置換當前光刻燈,則以備用光刻燈置換所述當前光刻燈。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自動置換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工作時間信息包括已使用時間和/或剩余使用時間。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自動置換方法,其特征在于,當所述工作時間信息包括已使用時間時,所述步驟B還包括如下步驟:
B11.比較所述已使用工作時間和第一預定閾值,判斷所述已使用工作時間是否大于所述第一預定閾值;
B12.當所述已使用工作時間大于所述第一預定閾值時,則確定需要置換當前光刻燈。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自動置換方法,其特征在于,當所述工作時間信息包括剩余使用時間時,所述步驟B還包括如下步驟:
B21比較所述剩余使用工作時間和第二預定閾值,判斷所述剩余使用工作時間是否小于所述第二預定閾值;
B22.當所述剩余使用工作時間小于所述第二預定閾值時,則確定需要置換當前光刻燈。
5.根據權利要求3或4所述的置換方法,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如下步驟:
-通過光刻燈信息確定所述第一預定閾值和第二預定閾值,
其中,所述光刻燈信息包括所述當前光刻燈的額定使用時間。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自動置換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預定閾值的取值范圍為所述光刻燈的額定使用時間的90%到100%,所述第二預定閾值的取值范圍為所述光刻燈的額定使用時間的0到10%。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自動置換方法,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如下步驟:
-調整所述光刻燈和燈座的相對位置,以使所述光刻燈的亮度和均勻度適用于所需光刻要求。
8.一種光刻機臺的光刻燈的自動置換裝置,其中,包括:
檢測裝置,用于檢測光刻機臺使用的當前光刻燈的工作時間信息,并發送檢測信息給第一比較判斷裝置;
第一比較判斷裝置,接收來自所述檢測裝置的所述檢測信息,根據所述檢測信息比較所述工作時間信息和預定閾值,根據比較結果判斷是否需要置換當前光刻燈,并發送第一比較判斷信息給置換裝置;
置換裝置,接收來自所述第一比較判斷裝置的所述第一比較判斷信息,如需要置換當前光刻燈,用于以備用光刻燈置換所述當前光刻燈。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自動置換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工作時間信息包括已使用時間和/或剩余使用時間。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自動置換裝置,其特征在于,當所述工作時間信息包括已使用時間時,還包括:
第二比較判斷裝置,用于比較所述已使用工作時間和第一預定閾值,判斷所述已使用工作時間是否大于所述第一預定閾值,并發送第二比較判斷信息給第一確定裝置;
第一確定裝置,接收來自所述第二比較判斷裝置的所述第二比較判斷信息,當所述已使用工作時間大于所述第一預定閾值時,用于確定需要置換當前光刻燈。
11.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自動置換裝置,其特征在于,當所述工作時間信息包括剩余使用時間時,還包括:
第三比較判斷裝置,用于比較所述剩余使用工作時間和第二預定閾值,判斷所述剩余使用工作時間是否小于所述第二預定閾值,并發送第三比較判斷信息給第二確定裝置;
第二確定裝置,接收來自所述第三比較判斷裝置的所述第三比較判斷信息,當所述剩余使用工作時間小于所述第二預定閾值時,用于確定需要置換當前光刻燈。
12.根據權利要求10或11所述的自動置換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第三確定裝置,用于通過光刻燈信息確定所述第一預定閾值和第二預定閾值,
其中,所述光刻燈信息包括所述當前光刻燈的額定使用時間。
13.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自動置換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預定閾值的取值范圍為所述光刻燈的額定使用時間的90%到100%,所述第二預定閾值的取值范圍為所述光刻燈的額定使用時間的0到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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