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玻璃產品無效
| 申請號: | 200780053650.0 | 申請日: | 2007-07-04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687695A | 公開(公告)日: | 2010-03-31 |
| 發明(設計)人: | H·勒菲弗 | 申請(專利權)人: | 旭硝子歐洲平板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03C15/00 | 分類號: | C03C15/00;C03C19/00;G09F19/22;E06B3/66;F21V15/04;G09F13/08 |
| 代理公司: | 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專利商標事務所 | 代理人: | 秦 晨 |
| 地址: | 比利里*** | 國省代碼: | 比利時;BE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玻璃產品 | ||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包括多個發光二極管(LED)的玻璃產品。
發明內容
根據第一方面,本發明提供一種在權利要求1中所限定的面板。
從屬權利要求限定本發明的優選或可替換的實施例的特征。
本發明的其它方面在其它獨立權利要求中被限定。
面板可以是上光面板(glazing?panel)和/或照明面板或支架 (shelf)。
可以通過下述步驟中的一個或多個來提供表面處理:
對玻璃表面提供消光整理(mat?finish)
對表面進行酸蝕刻
對表面進行噴砂磨蝕(sand?blasting)
例如使用圖案化玻璃,提供表面起伏(surface?relief)。
對表面施加涂料或漆。
半透明表面允許光從其中通過,同時導致充分的擴散,以避免通 過該半透明表面的透明視覺。
本發明尤其但非專門地適用于水平玻璃結構。表面處理可以隱藏 灰塵、污垢或缺陷的存在以免被看見。這可以尤其適用于這樣的情況: 面板提供從天花板懸掛或者靠近天花板水平且在其下方被支撐的照明 結構。
包括表面處理的面板可以具有下述性質中的一種或多種:
●透光率為至少50%,優選地為至少70%,更優選地為至少 80%;
●霾度(haze)為至少70%,優選地為至少80%,更優選地為 至少90%;
●清晰度(clarity)為至少50%,優選地為至少30%,更優選地 為至少20%。
在面板是照明面板的情況中,它可以具有至少30cm×50cm的尺 寸;它可以具有至少50cm?×80cm或者至少60cm×180cm的尺寸。
在面板是支架的情況中,它可以具有至少20cm×60cm的尺寸, 優選地具有30cm×1.2m的尺寸。
玻璃基板優選地是平坦的鈉鈣玻璃,尤其是浮法玻璃。一個或兩 個玻璃片可以是透明玻璃、超透明玻璃或者本體著色玻璃。
可以通過直接設置在一個玻璃片的一個表面上的導電涂層來設 置導電通路。這可以是濺射涂層堆,例如,包含ITO或銀的涂層堆, 其中,該濺射涂層堆的物理厚度可以在5nm至300nm的范圍內。可 替換地,它可以是熱解涂層(pyrolytic?coating),尤其是通過化學氣 相沉積所沉積的熱解涂層,例如,摻雜有氟或銻的包含錫氧化物的涂 層,該熱解涂層的厚度可以在100nm至5000nm的范圍內。導電涂 層的表面電阻可以在1至6歐姆/平方(ohms/square)的范圍內,或 者在2至20歐姆/平方的范圍內。在導電涂層中設置斷路 (interruption),以限定一個或多個電通路;可以通過下述方式來設 置這種斷路:在涂層的沉積過程中進行掩蔽(masking);或者進行 燒蝕(ablation),例如激光燒蝕、化學蝕刻、磨蝕或切割。在一個玻 璃片的一個表面上直接設置導電通路,尤其以涂層的形式設置導電通 路,可以有助于切割成半加工的面板的尺寸,因為在將玻璃切割成尺 寸的同時在不需要附加的切割操作的情況下可以切割導電通路。
可替換地,可以通過設置在諸如PET膜的基板上的導電涂層來 設置導電通路,該導電涂層例如通過PVB(聚乙烯醇丁縮醛)層被布 置在第一玻璃片和第二玻璃片之間并被層疊到第一玻璃片和第二玻璃 片中的每一個上。在這種情況中,如上所述,涂層可以是濺射涂層。
在一些或所有的LED布置為提供通過導電通路的照明時,使用 基本上透明的導電涂層可能是優選的。
第一和第二玻璃片可以通過塑料中間層層疊在一起,以形成疊層 組件,該塑料中間層包括一片或多片PVB或樹脂,例如,EVA。塑 料中間層可以是基本上透明的;它可以在顏色方面是中性的或透明的, 或者,它可以是本體著色的。
優選地,面板的大部分,更優選地,面板的基本上整個表面面積, 設置有LED,也就是說,LED形成間隔式LED的陣列,其中,該陣 列覆蓋面板的表面面積的大于50%、60%、70%、80%或90%。
面板可以包括至少50、100或200個LED。
第一和第二玻璃片優選地具有在2.5mm至10mm的范圍內的厚 度。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旭硝子歐洲平板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未經旭硝子歐洲平板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0780053650.0/2.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