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生物質的處理方法、燃料電池用燃料、汽油、柴油機燃料、液化石油氣和合成樹脂有效
| 申請號: | 200780030704.1 | 申請日: | 2007-08-0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506332A | 公開(公告)日: | 2009-08-12 |
| 發明(設計)人: | 藤山優一郎;奧原俊彰 | 申請(專利權)人: | 新日本石油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C10G3/00 | 分類號: | C10G3/00;C10G11/05;C10G35/04;C10G50/00;C10L1/06;C10L1/185;C10L3/12;H01M8/06 |
| 代理公司: | 北京林達劉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 | 代理人: | 劉新宇;李茂家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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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生物 處理 方法 燃料電池 燃料 汽油 柴油機 液化 石油氣 合成樹脂 | ||
1.一種生物質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該方法是使用具有 反應帶、分離帶、汽提帶和再生帶的流化催化裂化裝置通過催 化裂化處理生物質的方法,其包括以下工序:
在所述反應帶中,使用含有10~50質量%超穩定Y型沸石 的催化劑,在所述反應帶出口溫度為580~680℃、催化劑/油比 率為10~40wt/wt、反應壓力為1~3kg/cm2G和反應帶中的所述 原料油與所述催化劑的接觸時間為0.1~1.0秒的條件下處理含 有生物質的原料油的第一工序;
在所述再生帶中,在再生帶溫度為640~720℃、再生帶壓 力為1~3kg/cm2G和再生帶出口處的廢氣中的氧氣濃度為0~ 3mol%的條件下處理供于所述第一工序的所述催化劑的第二工 序,
所述生物質含有來源于動植物油的、氧含量為0.1~13質量 %并且沸點為230℃以上的油脂成分。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生物質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 使用下行式反應器作為所述反應帶。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生物質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催化劑上的用下式表示的Δ焦炭是0.2~1.5質量%,
Δ焦炭=焦炭在再生處理前的催化劑上的附著量-再生處理 后的催化劑上的焦炭殘存量,所述附著量和焦炭殘存量的單位 均為質量%。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生物質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流化催化裂化裝置中,在再生帶中在濃狀態下流動的催 化劑顆粒從再生帶出來之前的部分的溫度與所述反應帶的出口 溫度之差在150℃以內。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生物質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第一工序中,使用相當于原料油的2~8質量%的蒸汽, 將所述原料油噴霧到所述反應帶內。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生物質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催化劑中,所述超穩定Y型沸石的Si/Al比率以原子比計 為3~20。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生物質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催化劑中,超穩定Y型沸石的晶格常數是以下, 結晶度是90%以上。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生物質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催化劑進一步含有氧化硅-氧化鋁作為活性基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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