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真空吸塵器有效
| 申請號: | 200720186617.2 | 申請日: | 2007-11-20 |
| 公開(公告)號: | CN201123780Y | 公開(公告)日: | 2008-10-01 |
| 發明(設計)人: | 保羅·S·懷特 | 申請(專利權)人: | 布萊克和戴克公司 |
| 主分類號: | A47L5/22 | 分類號: | A47L5/22;A47L9/1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師事務所 | 代理人: | 陳荃芳 |
| 地址: | 美國特*** | 國省代碼: | 美國;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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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真空 吸塵器 | ||
1、一種真空吸塵器,其特征在于,包括:
一殼體,其限定出吸氣進入口孔和與該吸氣進入口孔連通的碎屑腔;
一真空壓力源,其被設置于所述殼體內,用于向所述吸氣進入口孔提供真空壓力;
從所述殼體外部可接觸到并被設置在所述吸氣進入口孔與所述真空壓力源之間的氣流路徑中的一可拆卸過濾器盤,其中所述殼體包括限定出所述碎屑腔的基礎容器部分及可拆卸地固定到所述基礎容器部分的頭部分,所述可拆卸的過濾器盤被插入所述頭部分內的孔中,所述可拆卸的過濾器盤被容納于沿相對于水平線成一角度的插入方向的所述頭部分內的所述孔中。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真空吸塵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可拆卸的過濾器盤包括盤框架,該盤框架具有從所述殼體的外部可接觸到的手柄。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真空吸塵器,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容納在所述可拆卸的過濾器盤中的過濾器插入件。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真空吸塵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插入方向的角度相對于水平線介于10度和30度之間。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真空吸塵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頭部分包括從所述用于容納所述可拆卸的過濾器盤的孔延伸的引導通道。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真空吸塵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引導通道以一角度延伸到所述基礎容器部分。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真空吸塵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引導通道包括傾斜表面,以便使所述可拆卸的過濾器盤壓抵葉輪入口,從而提供所述可拆卸的過濾器盤內的過濾器插入件和所述葉輪入口之間的密封連接。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真空吸塵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真空壓力源包括電動機和由所述電動機的驅動軸驅動的葉輪,所述驅動軸通常垂直于所述引導通道的插入方向。
9、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真空吸塵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盤框架與所述殼體中的孔密封接合。
10、一種真空吸塵器,其特征在于,包括:
一殼體,其限定出吸氣進入口孔和與該吸氣進入口孔連通的碎屑腔;
一電動機和由該電動機的驅動軸驅動的葉輪,該電動機和所述葉輪被設置于所述殼體中,用于向所述吸氣進入口孔提供真空壓力,所述驅動軸可以圍繞與垂直線成10至30度角的軸線旋轉。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真空吸塵器,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安置于所述吸氣進入口孔與所述真空壓力源之間的氣流路徑中的可拆卸的過濾器。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真空吸塵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過濾器包括上部表面和大體平行于所述上部表面的下部表面,所述過濾器的所述上部和下部表面的每一個所處的平面大體垂直于所述驅動軸的所述軸線。
13、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真空吸塵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過濾器包括盤框架,該盤框架具有從所述殼體的外部可接觸到的手柄。
14、一種真空吸塵器,其特征在于,包括:
一殼體,其限定出吸氣進入口孔和與所述吸氣進入口孔連通的碎屑腔;
一電動機和由所述電動機的驅動軸驅動的葉輪,所述電動機和所述葉輪被安置于所述殼體中,用于向所述吸氣進入口孔提供真空壓力,所述驅動軸可以圍繞與垂直線成10至30度角的軸線旋轉;
設置于所述吸氣進入口孔與所述真空壓力源之間的氣流路徑中的一可拆卸的過濾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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