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帽傘無效
| 申請號: | 200720062077.7 | 申請日: | 2007-12-26 |
| 公開(公告)號: | CN201131386Y | 公開(公告)日: | 2008-10-15 |
| 發明(設計)人: | 鄧叔華 | 申請(專利權)人: | 鄧叔華 |
| 主分類號: | A45B11/04 | 分類號: | A45B11/04;A45B25/02;A45B25/18 |
| 代理公司: | 汕頭市潮睿專利事務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丁德軒 |
| 地址: | 515000廣東省汕頭***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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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 ||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擋雨或遮陽用具,具體地說,涉及一種使用時安置在使用者頭上的帽傘。
背景技術
人們日常使用傘或帽子擋雨或遮陽。現有的傘大多帶有傘把,使用時需要用手握住傘把,這對于需要用雙手勞動作業的人(如騎車者、釣魚者、環衛工人、做農活的農民等)來說,很不方便;而帽子雖然能夠戴在頭上,但通常面積較小,擋雨或遮陽效果欠佳,不可折疊,攜帶不方便,且戴在頭上時不透氣,感覺悶熱。
為此,人們設計了使用時安置在使用者頭上的帽傘,這種帽傘包括傘骨架、傘面和帽套;傘面安裝在傘骨架上,形成的結構與常見的傘大致相同,只是比常見的傘少了傘把;帽套設于傘骨架下方并與傘骨架連接,使用時由傘骨架撐開傘面后,將帽套戴在頭上。例如,中國實用新型說明書CN2877390Y公告的一種折疊式帽傘,包括傘骨架、傘面(傘布)、帽套、倒桿和倒桿開關,帽套通過骨片與傘骨架相連,倒桿和倒桿開關用于控制帽傘的打開或關閉;中國實用新型說明書CN2855163Y公告的帽傘,包括傘轂、傘筋、束張轂、束張輻條、傘面、保護蓋、帽圈、帽頂帶、推拉桿和拉繩,其中傘轂、傘筋、束張轂、束張輻條等構成傘骨架,帽圈和帽頂帶構成帽套,帽圈通過支撐桿與傘筋相連,推拉桿和拉繩用于控制帽傘的打開或關閉。上述帽傘可戴在頭上,擋雨或遮陽面積較大,透氣性好,且可折疊,攜帶方便。
上述帽傘的傘面撐開后總體上呈圓形,為了確保良好擋雨或遮陽效果,應使傘面面積足夠大,使用者戴上帽傘后,視線容易受傘面遮擋,尤其是在風力較大或騎車時,傘面的前部很容易向下彎折,遮擋使用者的視線,導致使用者看不清前方;另外在風力較大或騎車時,如果使用者抬起頭,帽傘很容易被風掀起,這給使用者帶來不便。
發明內容
本實用新型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具有良好擋雨或遮陽效果且使用時不會遮擋使用者的視線的帽傘。采用的技術方案如下:
一種帽傘,包括傘骨架、傘面和帽套,傘面安裝在傘骨架上,帽套設于傘骨架下方并與傘骨架連接,其特征是:所述帽傘的傘面前部的面積小于傘面后部的面積。
具體地說,傘骨架包括傘轂和多個支撐輻條(即背景技術所說的傘筋),各支撐輻條的一端與傘轂鉸接,傘面安裝在支撐輻條上,帽傘前部的支撐輻條比帽傘后部的支撐輻條短,傘面前部的邊緣與傘轂之間的距離小于傘面后部的邊緣與傘轂之間的距離。
為了進一步增強傘面前部抗彎折的能力,帽傘前部的支撐輻條的橫截面比帽傘后部的支撐輻條的橫截面大,即帽傘前部的支撐輻條比帽傘后部的支撐輻條粗。
優選上述帽套通過多個支撐桿與傘骨架連接,支撐桿的上端與傘骨架連接,支撐桿的下端與帽套連接,這樣增大了帽套與傘面之間的距離,既能夠進一步防止傘面遮擋使用者的視線,又可增強帽傘的透氣性。
優選上述帽套由彈性材料制成,這樣既可使帽套更加牢固地戴在使用者的頭上,又可適應頭部大小不同的使用者。更優選帽套上設有系帶,使用時將系帶系在下巴位置,使帽套更加牢固地戴在使用者的頭上。
上述帽套也可以是兩端設有調節結構的帶,帶的一端沿帶的長度方向設有至少一個凸起,帶的另一端沿帶的長度方向設有一排可與凸起扣合的小孔,凸起和小孔構成調節結構,使用時將凸起與小孔扣合,凸起與不同的小孔扣合時帽套具有不同的尺寸,以適應頭部大小不同的使用者。更優選帽套上設有系帶,使用時將系帶系在下巴位置,使帽套更加牢固地戴在使用者的頭上。
本實用新型帽傘的傘面前部的面積小于傘面后部的面積,因此可在確保傘面總體面積足夠大,具有良好擋雨或遮陽效果的同時,使傘面前部的面積較小,使用者戴上帽傘后,視線不會受傘面遮擋,而且即使在風力較大或騎車時,傘面的前部也不易向下彎折而遮擋使用者的視線,帽傘也不易被風掀起,使用方便。本實用新型可折疊,攜帶方便。
附圖說明
圖1是本實用新型優選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
圖2是圖1中傘面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如圖1和圖2所示,這種帽傘包括傘骨架1、傘面2和帽套3。
傘骨架1包括傘轂11和多個支撐輻條12,各支撐輻條12的一端與傘轂11鉸接,傘面2安裝在支撐輻條12上;帽傘前部的支撐輻條12(12-1)比帽傘后部的支撐輻條12(12-2)短,傘面前部21(由四個支撐輻條12(12-1)支撐的區域)的邊緣與傘轂11之間的距離小于傘面后部22(由四個支撐輻條12(12-2)支撐的區域)的邊緣與傘轂11之間的距離,帽傘的傘面前部21的面積小于傘面后部22的面積。傘骨架1采用現有帽傘或常見的帶手把的傘的傘骨架即可,在此不作詳細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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