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爆震控制方法無效
| 申請號: | 200710304420.9 | 申請日: | 2007-12-2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235784A | 公開(公告)日: | 2008-08-06 |
| 發明(設計)人: | 李朝暉 | 申請(專利權)人: | 華夏龍暉(北京)汽車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02P5/152 | 分類號: | F02P5/152 |
| 代理公司: | 北京路浩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練光東 |
| 地址: | 102206北京市***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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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控制 方法 | ||
1、一種爆震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驟:
根據爆震發生后的爆震強度,獲取當前點火角延遲;
若爆震控制使能,則獲取點火角最大調整延遲,并根據所述當前點火角延遲獲取適應1點火角延遲與適應2點火角延遲,計算適應1點火角延遲與適應2點火角延遲的總和,根據所述點火角最大調整延遲以及上述點火角延遲總和來調節爆震控制點火角延遲和點火角調整延遲;若爆震控制不使能,則將所述爆震控制點火角延遲復位為0度,根據暫態點火角修正請求調整所述點火角調整延遲。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爆震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根據爆震發生后的爆震強度,獲取點火角延遲具體包括:
爆震強度包括第一爆震強度和第二爆震強度,根據第一爆震強度獲取強度1的點火角延遲,根據第二爆震強度獲取強度2的點火角延遲。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爆震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判斷所述爆震控制是否使能具體包括:
在復位或發動機由運轉到停止的狀態下,爆震檢測不使能;
在正常運轉情況下,當發動機為起始狀態或點火鑰匙關閉時,爆震檢測不使能;
當發動機不為起始狀態且點火鑰匙打開時,如果空氣流量小于標定的最小空氣流量,則爆震檢測不使能;如果空氣流量大于標定的最小空氣流量,則爆震檢測使能。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爆震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在獲取適應1點火角延遲與適應2點火角延遲的點火角延遲總和,根據所述點火角最大調整延遲和適應1點火角延遲與適應2點火角延遲的點火角延遲總和來調節爆震控制點火角延遲和點火角調整延遲具體包括:
比較所述點火角最大調整延遲是否小于所述點火角延遲總和,如果是,則根據所述點火角最大調整延遲和所述點火角延遲總和來調節爆震控制點火角延遲和點火角調整延遲;如果否,則將所述爆震控制點火角延遲設置為0度,將所述點火角調整延遲設置為點火角最大調整延遲。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爆震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比較所述點火角最大調整延遲小于所述點火角延遲總和之后,還包括:
判斷爆震控制是否有故障,如果有,則對爆震控制點火角延遲和點火角調整延遲進行應急設置,如果沒有,則根據所述點火角最大調整延遲和點火角延遲總和來調節爆震控制點火角延遲和點火角調整延遲。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爆震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判斷爆震控制是否有故障具體如下:
當發生曲軸故障、凸輪軸故障、爆震信號故障和/或SPI故障時,則判斷為爆震檢測發生了故障。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爆震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對爆震控制點火角延遲和點火角調整延遲進行應急設置具體包括:
判斷所述當前點火角延遲與所述強度1的點火角延遲的差再加上所述點火角總和所得的值是否大于所述點火角最大調整延遲,如果是,則將所述爆震控制點火角延遲設置為所述當前點火角延遲與所述強度1的點火角延遲之差,所述點火角調整延遲設置為所述當前點火角延遲與所述點火角總和之和;如果否,則將所述爆震控制點火角延遲設置為所述點火角最大調整延遲與點火角延遲總和之差,所述點火角調整延遲設置為所述點火角最大調整延遲。
8、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爆震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根據所述點火角最大調整延遲和點火角延遲總和來調節爆震控制點火角延遲具體包括:
根據適應1點火角延遲,獲取爆震控制點火角延遲2;
若爆震強度為第一爆震強度,則爆震控制點火角延遲為所述爆震控制點火角延遲2減去所述強度1的點火角延遲;若爆震強度為第二爆震強度,則爆震控制點火角延遲為所述爆震控制點火角延遲2減去所述強度2的點火角延遲。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爆震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在獲取爆震控制點火角延遲之后還對所述爆震控制點火角延遲進行限制,具體包括:
計算所述爆震控制點火角延遲一個周期內的平均爆震控制點火角延遲,并設置點火超前和延遲有效限制的數值;
判斷所述爆震控制點火角延遲是否大于所述平均爆震控制點火角延遲與所述點火超前和延遲有效限制之和,如果是,則所述爆震控制點火角延遲為所述平均爆震控制點火角延遲與所述點火超前和延遲有效限制之和;如果否,則所述爆震控制點火角延遲為所述平均爆震控制點火角延遲與所述點火超前和延遲有效限制之差。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爆震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對所述爆震控制點火角延遲進行限制之后還包括:
判斷所述爆震控制點火角延遲2與所述點火角總和之和是否大于所述點火角最大調整延遲,如果是,則所述點火角調整延遲為所述爆震控制點火角延遲2與所述點火角總和之和;如果否,則所述點火角調整延遲為所述點火角最大調整延遲,所述爆震控制點火角延遲為所述爆震控制點火角延遲2與所述點火角總和之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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