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苯系化合物污染土壤淋洗廢水的處理方法無效
| 申請號: | 200710190145.2 | 申請日: | 2007-11-1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172730A | 公開(公告)日: | 2008-05-07 |
| 發明(設計)人: | 王華;姜偉立;王志良;張利民;楊振亞;劉偉 | 申請(專利權)人: | 江蘇省環境科學研究院 |
| 主分類號: | C02F9/06 | 分類號: | C02F9/06;C02F1/48;C02F1/52;C02F11/00 |
| 代理公司: | 南京蘇高專利事務所 | 代理人: | 柏尚春 |
| 地址: | 210036江***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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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化合物 污染 土壤 淋洗 廢水 處理 方法 | ||
1.一種苯系化合物污染土壤淋洗廢水的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該方法包括如下步驟:
(1)將苯系化合物污染土壤淋洗廢水經預處理,除去不溶于水的固體雜質;
(2)將預處理后的廢水經活性炭粒子群電催化裝置處理,廢水在活性炭粒子群電催化裝置中的停留時間為30分鐘以上;
(3)廢水經上述電催化處理后,加入無機或有機絮凝劑,在絮凝反應沉淀池中進行絮凝沉淀后達標排放。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苯系化合物污染土壤淋洗廢水的處理方法,其特征在步驟(1)中所述的預處理為使用格柵或一次沉淀池中的一種或兩種。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苯系化合物污染土壤淋洗廢水的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一次沉淀池中形成的污泥可外運作為工業固廢填埋或焚燒。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苯系化合物污染土壤淋洗廢水的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2)中所述的活性炭粒子群電催化裝置為車載移動式一體化設備。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苯系化合物污染土壤淋洗廢水的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3)中所述的無機絮凝劑為聚合硫酸鐵或聚合氯化鐵。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苯系化合物污染土壤淋洗廢水的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3)中所述的有機絮凝劑為聚丙烯酰胺。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苯系化合物污染土壤淋洗廢水的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3)中所述的絮凝反應沉淀池是平流式、幅流式或豎流式。
8.根據權利要求1或7所述的苯系化合物污染土壤淋洗廢水的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絮凝反應沉淀池是土建形式或車載移動式一體化設備。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苯系化合物污染土壤淋洗廢水的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3)結束后達標排放的水源可回用于被污染土壤的淋洗工藝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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