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去屑劑組合物及其應用有效
| 申請號: | 200710135779.8 | 申請日: | 2007-08-1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129299A | 公開(公告)日: | 2008-02-27 |
| 發明(設計)人: | 王坦 | 申請(專利權)人: | 峰勝集團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61K8/49 | 分類號: | A61K8/49;A61K8/89;A61Q5/02 |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逯長明 |
| 地址: | 英屬維爾京群島托特*** | 國省代碼: | 維爾京群島;V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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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去屑劑 組合 及其 應用 | ||
1.一種去屑劑組合物,包括吡啶硫酮鋅和3-碘-2-丙炔基丁基氨基甲酸酯。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去屑劑組合物,是由吡啶硫酮鋅和3-碘-2-丙炔基丁基氨基甲酸酯組成。
3.按照權利要求1或2的去屑劑組合物,其中吡啶硫酮鋅和3-碘-2-丙炔基丁基氨基甲酸酯之間的重量比為1∶10至100∶0.1;優選為1∶5至100∶1,最優選為1∶1至50∶1。
4.一種香波組合物,包含權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去屑劑組合物及適用于頭發的化妝上可接受的載體組分。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香波組合物,包含0.3-5%,優選為0.5-1.5%重量的所述去屑劑組合物,5-50%重量的表面活性劑,0.01-10%重量的調理劑。
6.一種潤發露組合物,包含權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去屑劑組合物及適用于頭發的化妝上可接受的載體組分。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一種潤發露組合物,包含0.3-5%,優選為0.5-1.5%重量的所述去屑劑組合物,0.01-1%重量的陽離子纖維素,1-10%重量的十六十八醇,1-10%重量的陽離子表面活性劑,0.01-10%重量的硅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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