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弦樂器用卷線裝置無效
| 申請?zhí)枺?/td> | 200710109908.6 | 申請日: | 2007-06-1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086840A | 公開(公告)日: | 2007-12-12 |
| 發(fā)明(設(shè)計)人: | 后藤孝夫 | 申請(專利權(quán))人: | 后藤格特有限會社 |
| 主分類號: | G10D3/14 | 分類號: | G10D3/14 |
| 代理公司: | 中國專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溫大鵬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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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guān)鍵詞: | 弦樂 器用 線裝 | ||
1.一種弦樂器用卷線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主體,安裝在弦樂器的頭部上;
蝸輪副,轉(zhuǎn)動自如地設(shè)置在該主體上;
金屬制的旋鈕,設(shè)置在該蝸輪副的一端部上且用于使該蝸輪副轉(zhuǎn)動;
卷取軸,經(jīng)由蝸輪連接在上述蝸輪副上,
在上述旋鈕的內(nèi)部形成有中空部。
2.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弦樂器用卷線裝置,其特征在于,上述旋鈕包括:
罩部,內(nèi)部中空且在一端具有開口;
蓋部,裝拆自如地設(shè)置在該罩部的上述開口上。
3.如權(quán)利要求2所述的弦樂器用卷線裝置,其特征在于,
上述旋鈕包括螺紋件,
分別在上述旋鈕的罩部以及蓋部上形成孔,
上述螺紋件通過上述罩部以及上述蓋部的孔,而將上述蓋部和上述罩部裝拆自如地固定在上述蝸輪副的上述一端部上。
4.如權(quán)利要求3所述的弦樂器用卷線裝置,其特征在于,
上述蝸輪副的一端部貫通插入到上述蓋部的上述孔中,上述螺紋件螺紋接合于上述蝸輪副的一端部。
5.如權(quán)利要求4所述的弦樂器用卷線裝置,其特征在于,
上述蓋部包括向上述罩部的內(nèi)部突出的凸起部,在該凸起部上形成有上述孔。
6.如權(quán)利要求5所述的弦樂器用卷線裝置,其特征在于,
在上述罩部設(shè)置有與上述凸起部相嵌合的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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