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納米金承載于氧化錳/氧化鐵觸媒及制法和應用無效
| 申請號: | 200710095892.8 | 申請日: | 2007-04-1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284239A | 公開(公告)日: | 2008-10-15 |
| 發明(設計)人: | 陳郁文;林明憲;許泓锜;林加弘 | 申請(專利權)人: | 大同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01J23/89 | 分類號: | B01J23/89;B01J23/68;H01M4/90;H01M8/06 |
| 代理公司: | 中科專利商標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 代理人: | 周長興 |
| 地址: | 臺灣省臺北市*** | 國省代碼: | 中國臺灣;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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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納米 承載 氧化錳 氧化鐵 觸媒 制法 應用 | ||
1、一種一氧化碳氧化的觸媒,用于在富氫環境下選擇性一氧化碳氧化的觸媒,包括:一混合氧化錳及氧化鐵的擔體;及負載在該擔體表面的納米金顆粒。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氧化碳氧化的觸媒,其中,該納米金顆粒的粒徑小于5納米。
3、一種納米金承載于擔體觸媒的制造方法,其包括下列步驟:
(a)將硝酸錳溶液與氧化鐵混合后,于300℃至500℃間煅燒,以形成一氧化物作為擔體;
(b)將一含金溶液與該氧化物放在水中以形成一納米金觸媒的一沉淀物;
(c)以一堿性溶液控制該含金溶液的酸堿值并持續攪拌;
(d)以水洗該沉淀物;
(e)烘干該沉淀物;
(f)于120℃至200℃煅燒烘干后的該沉淀物。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中,該擔體以含浸法制備氧化錳及氧化鐵的混合氧化物,其錳鐵混合比例為1/9至3/7。
5、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中,步驟(a)中煅燒時間為2至6小時。
6、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中,步驟(b)中,以沉淀該納米金觸媒時,溫度維持在50至90℃。
7、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中,步驟(c)中,以沉淀該納米金觸媒時,控制酸堿值的該堿性溶液為氨水。
8、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中,步驟(c)中,以沉淀該納米金觸媒時,酸堿值為8至9。
9、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中,步驟(c)中,以沉淀該納米金觸媒時,其持續攪拌時間為1至10小時。
10、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中,步驟(d)中,該水的溫度為60℃至70℃。
11、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中,步驟(e)中,該烘干溫度為100℃至110℃。
12、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中,步驟(e)中,該烘干時間為10至12小時。
13、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中,步驟(f)中,該煅燒烘干后的該沉淀物時間為2至10小時。
14、一種去除氣體中含有一氧化碳的方法,其包含以下步驟:
以含有納米金承載于氧化錳及氧化鐵觸媒在含有氫氣存在的一反應氣體下,于20℃至200℃間反應,其中該反應氣體包含氧氣、一氧化碳、氫氣及氦氣,其中氧/一氧化碳摩爾比為0.5至4。
15、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方法,其中,含有納米金承載于氧化錳及氧化鐵的觸媒中,其中金重量百分比是介于1%至3%。
16、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方法,其中,該反應氣體中一氧化碳與氧氣的比值為2至3。
17、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方法,其中,操作溫度介于25℃至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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