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新型鞋架無效
| 申請號: | 200710015004.7 | 申請日: | 2007-06-13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077251A | 公開(公告)日: | 2007-11-28 |
| 發明(設計)人: | 張琳 | 申請(專利權)人: | 張琳 |
| 主分類號: | A47B61/04 | 分類號: | A47B61/04;A47L23/02;A46B13/02;A46B7/10 |
| 代理公司: | 泰安市泰昌專利事務所 | 代理人: | 姚德昌 |
| 地址: | 271000山東省泰*** | 國省代碼: | 山東;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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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新型 鞋架 | ||
一、技術領域
本發明屬于日常用品技術領域,涉及一種鞋架,尤其是一種新型鞋架。
二、背景技術
在現有的鞋架中,只是用于鞋子的存放,在對皮鞋擦油時,還需要人工進行手工上油和涂均,而污染了人們的手;同時用人工擦皮鞋耗時長,浪費人們的時間。
三、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新型鞋架;其結構簡單,擦皮鞋方便,利于皮鞋的保養。
為達到上述目的,本發明采取的技術方案是:包含有毛刷轉筒、電機、外殼、托盤、電機托架、貨物托板、豎支架I、豎支架II、中間豎支架和橫支架;所述的貨物托板設置在所述的豎支架I和所述的中間豎支架的上部并設置為在其之間與之固定聯接,所述的電機托架設置在所述的豎支架I和所述的中間豎支架的中部并設置為在其之間與之固定聯接,所述的橫支架設置在所述的豎支架II和所述的中間豎支架之間并設置為與之固定聯接,所述的電機設置在所述的電機托架之上,所述的毛刷轉筒設置在所述的豎支架I和所述的中間豎支架的底部并其設置為在所述的豎支架I和所述的中間豎支架之間轉動,所述的電機設置為與所述的毛刷轉筒通過皮帶傳動聯接,所述的外殼設置在所述的豎支架I外側并皮帶傳動裝置設置在其內部,所述的托盤設置在所述的豎支架I和所述的中間豎支架的底部并設置在底部的所述的橫支架上。
本發明的設計特點及有益效果表現在:
把橫支架裝在豎支架II和中間豎支架上,把毛刷轉筒、貨物托板和電機托架裝在豎支架I和中間豎支架上,電機裝在電機托架上,電機通過皮帶傳動與毛刷轉筒聯接,外殼裝在豎支架I外側部,托盤裝在底部的橫支架上;把鞋油和毛刷等貨物放在貨物托板上,開啟電機,用電機帶動毛刷轉筒轉動,毛刷轉筒上的毛刷對皮鞋擦油和清洗,使用完畢后,關閉電機;定期取出托盤并清洗。
1、由于本發明設計了毛刷轉筒、電機、外殼、托盤、電機托架、貨物托板、豎支架I、中間豎支架和橫支架;方便了人們對皮鞋的擦油和清洗,避免了在對皮鞋擦油時污染人們的雙手。
2、由于本發明設計了毛刷轉筒、電機、外殼、托盤、電機托架和貨物托板;方便了對皮鞋的擦油,延長了皮鞋的使用壽命。
四、附圖說明
附圖為本發明示意圖。
五、具體實施方式
附圖為本發明的一個實施例,包含有毛刷轉筒1、電機2、外殼3、托盤4、電機托架5、貨物托板7、豎支架I?6、豎支架II?10、中間豎支架8和橫支架9;貨物托板7設置在豎支架I?6和中間豎支架8的上部并設置為在其之間與之固定聯接,電機托架5設置在豎支架I?6和中間豎支架8的中部并設置為在其之間與之固定聯接,橫支架9設置在豎支架II?10和中間豎支架8之間并設置為與之固定聯接,電機2設置在電機托架5之上,毛刷轉筒1設置在豎支架I?6和中間豎支架8的底部并其設置為在豎支架I?6和中間豎支架8之間轉動,電機2設置為與毛刷轉筒1通過皮帶傳動聯接,外殼3設置在豎支架I?6外側并皮帶傳動裝置設置在其內部,托盤4設置在豎支架I?6和中間豎支架8的底部并設置在底部的橫支架9上。
在使用本發明時,把橫支架9裝在豎支架II?10和中間豎支架8上,把毛刷轉筒1、貨物托板7和電機托架5裝在豎支架I?6和中間豎支架8上,電機2裝在電機托架5上,電機2通過皮帶傳動與毛刷轉筒1聯接,外殼3裝在豎支架I?6外側部,托盤4裝在底部的橫支架9上;把鞋油和毛刷等貨物放在貨物托板7上,開啟電機2,用電機2帶動毛刷轉筒1轉動,毛刷轉筒1上的毛刷對皮鞋擦油和清洗,使用完畢后,關閉電機2;定期取出托盤4并清洗;因此其結構簡單,擦皮鞋方便,利于皮鞋的保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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