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控制互聯網通信核心網絡的業務設備中功能的執行的設備有效
| 申請號: | 200680034170.5 | 申請日: | 2006-08-1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268672A | 公開(公告)日: | 2008-09-17 |
| 發明(設計)人: | L·蒂埃博;G·凱奧 | 申請(專利權)人: | 阿爾卡特朗訊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L29/08 | 分類號: | H04L29/08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中咨律師事務所 | 代理人: | 楊曉光;于靜 |
| 地址: | 法國*** | 國省代碼: | 法國;F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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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控制 互聯網 通信 核心 網絡 業務 設備 功能 執行 | ||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具有IP類型核心網絡(IP代表“互聯網協議”)的通信網 絡,更具體地,通過通信終端訪問業務,這樣的網絡使得業務對它們的用 戶是可用的。
背景技術
這里,“具有IP類型核心網絡的通信網絡”是指端對端IP網絡和具 有IP類型核心網絡的網絡兩者,端對端IP網絡中用戶具有IP鏈路,具有 IP類型核心網絡的網絡能夠通過另外的技術經由網關被訪問。這樣的網絡 是,例如那些依賴技術SIP(“會話發起協議”)的網絡,例如IMS網絡(“IP 多媒體子系統”(3GPP))或MMD(“多媒體域”(3GPP2))。
另外,這里術語“通信終端”是指任何使用無線電波或有線的、固定的 或移動的(或便攜式的)通信設備,其可能使用一個網關或多個網關,能 夠連接到至少一個IP網絡,以便與另一個設備以信號的形式交換數據。因 此,其可能是配置有通信模塊的地面線路或移動電話、桌上型或膝上型計 算機、或個人數字助理(PDA)、或配置有通信模塊的服務器,該服務器 可能屬于發布該業務的供應商并包括用戶代理功能。
如本領域技術人員所知,某些互聯網核心網絡包括業務設備,例如主 要用于SIP信令的“智能”路由的“代理”服務器(或“SIP-代理”)、應用服 務器和MRF(或“媒體資源功能”)實體被分配為終端(呼叫或被叫)提供 與通信相關業務的任務。在這些業務之中,可能會提及尤其是預付費項目, 或CMM業務(“企業移動網絡管理方案”-虛擬辦公室)、消息發送、會 議、門戶網站(protal)、信息亭(kiosk)、下載鈴音或“一鍵通(push?to talk)”。
更準確地,當終端基于其用戶或核心網絡的啟動需要訪問業務時,其 必須發送關于所述業務的訪問請求到網絡,該終端在該網絡上為客戶端。 一旦該請求被接收,網絡使用SIP代理服務器將其路由到例如應用服務器 (或應用服務器之一),該應用服務器專用于該業務,即,應用服務器被 分配管理和控制提供所請求的業務到呼叫終端的任務。
這里,術語“業務”是指涉及,至少部分涉及其目的是以任何形式,例 如語音流(VoIP,“語音IP”)、視頻流或文本流(例如“聊天”)交換媒體 數據流的通信。重要的是注意到流可能是交互式的,無論是實時的還是非 實時的。
提供這些業務常常需要通過一個參與通信業務的業務設備執行補充功 能,例如(并且不限于)計費。現在,在同一核心網絡中,通常幾個業務 設備能夠執行同一補充功能。對于用于聯系實時管理用戶擁有的存款 (credit)的服務器的所謂的“在線”計費尤其如此。為此,在核心網絡中, SIP代理和某些應用服務器能夠執行在線計費功能。
事實上,缺點在于,既不是SIP代理也不是應用服務器能夠知道其是 否必須執行其自身的補充功能,或者知道是否另一個業務設備必須這樣做。 現在,總是負責通信的SIP代理執行他的補充在線計費功能。常常發生的 是被調用以便提供所訪問的業務的應用服務器并行地執行其自身的補充在 線計費功能。這可能會導致沖突。此外,這使得與管理在線計費的服務器 的交互作用(信令交換)加倍,并因此使得所使用的處理(或CPU)資源 加倍,同時(all?while)引入建立會話中的延遲。
當然,存在由為業務設備,例如SIP代理,提供指定哪些應用服務器 適于執行補充功能的本地表組成的專利解決方案。然而,每當核心網絡提 供新的業務(并因此當新的應用服務器被添加到該核心網絡時),或者每 次應用服務器的新版本被添加到該核心網絡,就必須更新每個SIP代理的 需要調整維護操作(或OAM)的本地表。此外,如果被分配執行補充功 能任務的應用服務器從會話退出,則SIP代理不能為了執行該補充功能而 擔當該應用服務器的代替者。
發明內容
已知的解決方案沒有完全令人滿意的,本發明的目的是改善這種情況。
為此,提出了用于業務設備的控制設備,所述業務設備用來在互聯網 通信核心網絡內部執行與提供至少一個通信業務給至少一個(呼叫或被叫) 通信終端相關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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