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對柵欄柱和/或關于柵欄柱的改進無效
| 申請號: | 200680020103.8 | 申請日: | 2006-06-0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198757A | 公開(公告)日: | 2008-06-11 |
| 發明(設計)人: | 沃倫·詹姆斯·格林哈爾希 | 申請(專利權)人: | 綠林咨詢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E04H12/22 | 分類號: | E04H12/22;E04H12/00;G09F7/00;E01F9/00;E04H17/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友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黨曉林 |
| 地址: | 新西蘭*** | 國省代碼: | 新西蘭;NZ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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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柵欄 關于 改進 | ||
1.一種通過插在地中而與地接合的柵欄柱,
其中至少所述柵欄柱的待插入到所述地中的部分是管狀的,其中該管的內表面包括在地接合端與所述柵欄柱的遠離該地接合端的端部之間延伸的內螺紋。
2.一種通過插在地中而與地接合的柵欄柱,所述柵欄柱包含或包括:
具有縱向軸線的中空管件,該中空管件包括關于所述縱向軸線延伸至所述中空管件的穿地端的內螺紋。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柵欄柱,其中,在所述穿地端處具有向內傾斜的周向倒角,以在插入時有助于切割所述地。
4.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柵欄柱,其中,所述柵欄柱由塑料制成。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柵欄柱,其中,所述塑料是回收塑料。
6.如權利要求2至5中任一項所述的柵欄柱,其中,所述內螺紋具有與所述柵欄柱的所述中空管件的內徑至少近似的大螺距。
7.如權利要求3至6中任一項所述的柵欄柱,其中,所述傾斜的周向倒角用作切割刃,以有助于與所述地接合及插入所述地中。
8.如權利要求3至7中任一項所述的柵欄柱,其中,所述周向倒角可帶有凹口或齒,以進一步有助于切割所述地和與所述地接合。
9.如權利要求4或5所述的柵欄柱,其中,所述塑料是這樣的類型,其可被切口或可在其上以貫入方式進行緊固以連接諸如線、支撐件之類的構件。
10.如權利要求3至9中任一項所述的柵欄柱,其中,所述內螺紋和所述周向倒角有助于在向所述柵欄柱施加繞所述縱向軸線的轉動并施加平行于所述縱向軸線且朝向所述地的壓力時,將所述柵欄柱插入到所述地中。
11.如權利要求2至10中任一項所述的柵欄柱,其中,所述柵欄柱具有遠離其穿地端的用于與插入設備接合的接合構件。
12.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柵欄柱,其中,所述接合構件與所述插入設備互補,使得所述插入設備能夠傳遞所述轉動和所述壓力。
13.如權利要求11或12所述的柵欄柱,其中,所述接合構件是垂直于所述柵欄柱的縱向軸線穿過所述柵欄柱的孔。
14.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柵欄柱,其中,所述孔是通孔或盲孔。
15.如權利要求2至14中任一項所述的柵欄柱,其中,所述柱具有完整圓形管狀截面。
16.如權利要求2至15中任一項所述的柵欄柱,其中,所述管件能夠接合延伸件,以允許在需要更高的柵欄高度時(例如,用于鹿圍欄或防風墻)增加所述柵欄的高度。
17.如權利要求2至15中任一項所述的柵欄柱,其中,所述管件的所述遠端是中空的,以接收待通過穿過的銷保持在適當位置的延伸件。
18.如權利要求16或17所述的柵欄柱,其中,在所述遠端和所述延伸件之間具有連接構件。
19.如權利要求18所述的柵欄柱,其中,所述連接構件通過套管接合連接至所述柵欄柱。
20.如權利要求18或19所述的柵欄柱,其中,所述連接構件通過套管接合連接至所述延伸件。
21.如權利要求18至20中任一項所述的柵欄柱,其中,所述連接構件套接在所述柵欄柱的遠端內。
22.如權利要求18至21中任一項所述的柵欄柱,其中,所述連接構件套接在所述延伸件內。
23.如權利要求18至22中任一項所述的柵欄柱,其中,所述連接構件通過兩個或更多個銷保持在所述柵欄柱和所述延伸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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