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提醒器無效
| 申請號: | 200620152224.5 | 申請日: | 2006-12-31 |
| 公開(公告)號: | CN201047964Y | 公開(公告)日: | 2008-04-16 |
| 發明(設計)人: | 李春 | 申請(專利權)人: | 李春 |
| 主分類號: | G08B3/10 | 分類號: | G08B3/10;H01H43/00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300200天津市*** | 國省代碼: | 天津;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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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提醒 | ||
1.一種提醒器,包括電子音樂集成線路板塊、硅三極管、定時器、小型發聲器、發光管、電容、開關、導線、電源接頭、直流電源和外殼,其特征在于,所述硅三極管直接焊于電子音樂集成線路板塊上、三個接點分別是C、B、E,所述定時器設有三個接點、分別是a、b、c,a通過導線與發光管連接,b通過導線與開關連接,c通過導線與電容的正極、小型發聲器的正極和電子音樂集成線路板塊的正極連接,所述電子音樂集成線路板塊的負極通過導線與電容的負極、電源接頭的負極和發光管連接,所述小型發聲器的負極通過導線與硅三極管的C點連接,所述開關的另一頭通過導線與電源接頭的正極連接,所述電源接頭與3-4.5V的直流電源相連接,整個電路裝置與外殼吻合裝配。
2.根據權利要求書1所述的提醒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提醒器中的定時器是一種正計時裝置。
3.根據權利要求書1所述的提醒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提醒器中的定時器是一種倒計時裝置。
4.根據權利要求書1所述的提醒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提醒器中的定時器的定時啟動裝置要伸出并附于外殼外表面。
5.根據權利要求書1所述的提醒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提醒器中的發光管的管頭在外殼表面要看得見。
6.根據權利要求書1所述的提醒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提醒器中的開關的控制裝置要伸出并附于外殼外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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