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用于增加室內照明的太陽光反射鏡無效
| 申請號: | 200620147738.1 | 申請日: | 2006-10-07 |
| 公開(公告)號: | CN200968554Y | 公開(公告)日: | 2007-10-31 |
| 發明(設計)人: | 陳憲 | 申請(專利權)人: | 陳憲 |
| 主分類號: | F21V7/10 | 分類號: | F21V7/10;F21V7/05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100009***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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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增加 室內 照明 太陽光 反射 | ||
1.一種用于增加室內照明的太陽光反射鏡,由反光鏡及其支撐裝置構成,其特征是:太陽光反射鏡(1)設在幼兒園、學校的教室或家庭及普通房屋的向陽墻面透光窗或透光墻的室外部位或室內側,將鏡面反射的太陽光射入室內上半部。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增加室內照明的太陽光反射鏡,其特征是:太陽光反射鏡(1)的支架(2)定位設在學校或幼兒園的教室及家庭等室內需要增加照明的房屋的向陽墻面透光窗或透光墻的室內側或室外朝向太陽的墻上或室外朝向太陽的陽臺、走廊的上部或外側及室外朝向太陽的空地上或相鄰的建筑物上。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用于增加室內照明的太陽光反射鏡,其特征是:太陽光反射鏡(1)的鏡面由2塊至若干塊平面鏡構成。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用于增加室內照明的太陽光反射鏡,其特征是:設在室內側或室外陽臺、走廊上部的太陽光反射鏡(1)包括支架(2)的基底面離該室地面的高度在2米以上。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用于增加室內照明的太陽光反射鏡,其特征是:兩塊相鄰的平面鏡鏡面東西方向上的夾角在140度至170度之間。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用于增加室內照明的太陽光反射鏡,其特征是:太陽光反射鏡(1)中的平面鏡可由反面貼膠玻璃鏡或打不碎玻璃鏡及金屬基質鏡制成。
7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用于增加室內照明的太陽光反射鏡,其特征是:在太陽光反射鏡(1)的支架(2)上設有鏡片托架傾斜角度調節及定位的結構,該結構采取在每塊鏡片小托架及整個太陽光反射鏡(1)全部鏡片整體大托架的下部重心設有縱橫兩個方向的轉軸及螺桿定位結構。
8.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用于增加室內照明的太陽光反射鏡,其特征是:在太陽光反射鏡(1)的支架(2)上設有的鏡片小托架傾斜角度調節及定位的結構為分別調節每塊鏡片的反光角度。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用于增加室內照明的太陽光反射鏡,其特征是:在太陽光反射鏡(1)的支架(2)上設有的鏡片大托架傾斜角度調節及定位的結構為調節整個太陽光反射鏡(1)全部鏡片的反光角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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