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機車恒速運行控制方法無效
| 申請?zhí)枺?/td> | 200610170709.1 | 申請日: | 2006-12-2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211189A | 公開(公告)日: | 2008-07-02 |
| 發(fā)明(設計)人: | 苗欣;焦京海;劉春濤 | 申請(專利權)人: | 南車四方機車車輛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5D13/00 | 分類號: | G05D13/00;G05B19/045;B61C17/00;B60K31/04 |
| 代理公司: | 北京元中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 代理人: | 陳磊 |
| 地址: | 266111*** | 國省代碼: | 山東;37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機車 運行 控制 方法 | ||
1.一種機車恒速運行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每兩個相鄰的檢測周期內,將在速度傳感器檢測到的數(shù)據(jù)輸入至可編程控制器(PLC)中,分別得到對應的機車即時速度(V),比較兩次機車即時速度(V)確定的機車即時加速度a;
若即時加速度a∈[(V恒-Δ)-V,(V恒+Δ)-V],則可編程控制器不向機車的牽引機構發(fā)送任何控制信號;
若即時加速度a小于[(V恒Δ)-V,(V恒+Δ)-V]的下限值時,則可編程控制器向機車的牽引機構發(fā)送加載控制信號,以提高機車即時加速度a;
若即時加速度a大于[(V恒-Δ)V,(V恒+Δ)-V]的上限值時,則可編程控制器向機車牽引機構發(fā)送減載、或是向制機構發(fā)送制動控制信號,以降低機車即時加速度a。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機車恒速運行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當可編程控制器(PLC)控制牽引機構進行制動時,可編程控制器(PLC)控制轉換電磁閥,以切斷單獨制動閥與單獨作用管、作用閥的通路,并連通比例減壓閥與單獨作用管、作用閥的供風通路;
由比例減壓閥根據(jù)可編程控制器(PLC)發(fā)出的模擬電信號,按比例發(fā)送輸出氣壓信號至單獨作用管以控制制動缸實現(xiàn)增壓或減壓制動。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機車恒速運行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在可編程控制器(PLC)控制牽引機構進行加載時,通過設定的不同時間繼電器以執(zhí)行相應的加載應持續(xù)時間,當即時加速度a越小時,加載時間越長。
4.根據(jù)權利要求2或3所述的機車恒速運行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速度傳感器,是采用脈沖傳感器以檢測車輪的即時轉速,沿車輪的圓周均勻地設置n個脈沖檢測點,以500毫秒為一個脈沖信號計算周期;
累計在每一秒中檢測到的機車速度脈沖數(shù)(P),則即時機車速度V符合下述表達式,V=P/n*π*D/1000*3600/1000,其中,
V的單位是公里/小時;
D為車輪直徑,單位為毫米。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南車四方機車車輛股份有限公司,未經(jīng)南車四方機車車輛股份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yè)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lián)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0610170709.1/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wǎng)。
- 上一篇:一種軍警民用半導體式強光手電
- 下一篇:廢氣排放裝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