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調整顯示器對比度的方法及其系統無效
| 申請號: | 200610091214.X | 申請日: | 2006-06-0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086829A | 公開(公告)日: | 2007-12-12 |
| 發明(設計)人: | 楊明盛;朱恒正 | 申請(專利權)人: | 明基電通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9G5/00 | 分類號: | G09G5/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師事務所 | 代理人: | 蒲邁文;黃小臨 |
| 地址: | 中國臺*** | 國省代碼: | 中國臺灣;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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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調整 顯示器 對比度 方法 及其 系統 | ||
1.一種調整顯示器對比度的方法,包括:
檢測一環境亮度;及
當上述環境亮度大于一第一預設亮度時,改變上述顯示器欲顯示的圖示。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調整顯示器對比度的方法,其中當上述環境亮度小于一第一預設亮度時,則上述顯示器顯示原圖示。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調整顯示器對比度的方法,其中上述改變圖示的步驟可為下列步驟之一或其組合,包括:
減化上述圖示中的線條;
減化上述圖示中的色階;
變更圖示色系;以及
修飾立體(3D)圖示。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調整顯示器對比度的方法,其中上述改變圖標的步驟的變更圖標色系包括,提高圖示中顏色的彩度。
5.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調整顯示器對比度的方法,其中上述改變圖示的步驟的修飾立體(3D)圖示包括,轉換立體(3D)圖示為平面(2D)圖示。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調整顯示器對比度的方法,其中當上述環境亮度大于一第二預設亮度時,增強上述顯示器背光源亮度。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調整顯示器對比度的方法,其中包括一存儲器,上述存儲器儲存上述第一預設亮度以及上述第二預設亮度。
8.一種具有調整顯示對比度功能的顯示系統,包括:
一光源檢測器,用以檢測環境亮度,并產生一環境亮度信號;
一存儲器,用以儲存一第一類圖示、一第二類圖示以及一第一預設亮度信號;
一處理器,接收上述環境亮度信號,比較上述環境亮度信號與上述第一預設亮度信號后輸出一比較結果信號;以及
一顯示器,用以接收上述比較結果信號,并顯示上述第一類圖示或上述第二類圖示。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具有調整顯示對比度功能的顯示系統,其中當上述環境亮度信號大于上述第一預設亮度信號時,上述顯示器顯示上述第二類圖示。
10.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具有調整顯示對比度功能的顯示系統,還包括一輸入裝置,其中上述輸入裝置為一鍵盤,且上述鍵盤包含有一個以上的按鍵,且上述處理器在檢測到上述按鍵之一觸發的訊號后,上述光源檢測器開始檢測環境亮度。
11.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具有調整顯示對比度功能的顯示系統,其中上述顯示器并包括一背光源,且上述存儲器并儲存一第二預設亮度信號,當上述環境亮度信號大于上述第二預設亮度信號時,增強上述背光源的亮度。
12.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具有調整顯示對比度功能的顯示系統,其中上述第二類圖標的圖形線條較上述第一類圖標的圖形線條少。
13.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具有調整顯示對比度功能的顯示系統,其中上述第二類圖標的圖形色階較上述第一類圖標的圖形色階少。
14.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具有調整顯示對比度功能的顯示系統,其中上述第二類圖標的圖形彩度較上述第一類圖標的圖形彩度高。
15.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具有調整顯示對比度功能的顯示系統,其中上述第二類圖標的圖形為平面(2D)圖形,上述第一類圖標的圖形為立體(3D)圖形。
16.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具有調整顯示對比度功能的顯示系統,其中上述調整顯示對比度的顯示系統為一包括一照相機的移動電話,且上述光源檢測器為上述照相機。
17.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具有調整顯示對比度功能的顯示系統,其中上述存儲器為一閃存。
18.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具有調整顯示對比度功能的顯示系統,還包括一模擬數字轉換器,上述模擬數字轉換器將上述環境亮度訊號由模擬環境亮度信號轉為一數字環境亮度信號后送至上述處理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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