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工業廢水除渣凈化的藥劑配制及使用方法無效
| 申請號: | 200610091194.6 | 申請日: | 2006-07-0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100317A | 公開(公告)日: | 2008-01-09 |
| 發明(設計)人: | 李界文;李會芳 | 申請(專利權)人: | 李界文 |
| 主分類號: | C02F1/00 | 分類號: | C02F1/00;C02F1/66;C02F1/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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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454650河南省濟源*** | 國省代碼: | 河南;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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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工業廢水 凈化 藥劑 配制 使用方法 | ||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工業廢水處理凈化領域。
背景技術
工業生產排出的生產廢水給環境治理帶來了更大的壓力,采用原有的厭氧、曝氣、幅流、沉淀或生物的方法去處理工業廢水,已不能適應解決當前工業快速發展而給環境帶來的危害問題。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目的是在三分鐘短時間內解決工業廢水中污染物與水的分離凈化問題,以達到凈化后的水質達標排放或回用生產,使用的藥劑使分離出的廢渣不會給環境造成二次污染。
本發明的技術方案是:采用一種工業廢水除渣、凈化藥劑配制工藝及使用方法,在凈化工業廢水時,分三個或四個不同階段把三種或四種藥劑溶于水中反應,其特征在于使用第一種藥劑首先改變水的PH性質,第二種藥劑調整水質PH值為6-7,第三種藥劑是將水中的懸浮物絮凝變大快速沉淀,第四種是在水質COD、氨氮等有害成份高于排放標準時加一定量的藥劑,使其消解降低達到排放標準。
本發明的有益效果是:使工業廢水在混合、反應、分離、沉淀的過程中,三種藥劑分別起到獨特的作用,在處理工業廢水的同時,能將廢水中的所有害物質分離出來,并消除水中的COD、氨氮等有害物質,分離凈化后的水質清澈透明,達到環保部門要求的工業廢水污染排放標準并可循環回用于生產系統。
具體實施方式
藥劑的成份標準和配制方法:
1、1號藥:將生石灰碎成粉末,與氫氧化鈉1∶1混合在一起,然后按1∶4與自來水稀釋成液體。PH值為14。
2、2號藥:將固體聚合氯化鋁和聚合氯化硅各一半混合一起后,按1∶3與自來水稀釋。然后采用30%濃度的液體鹽酸與燃煤鍋爐靜電除塵后的干燥煙塵按10∶1配制浸泡后加入聚合氯化鋁和聚合氯化硅的液體中去調整PH值在2-3以內。
3、3號藥:采用日本產PAM分子量在1200萬-1600萬和國產的聚丙烯酰胺800萬分子量、多環芳香烴600萬分子量各1/3混合一起與自來水0.25mg‰或者1mg‰稀釋配制液體。
4、4號藥:把30-35%濃度的過氧化氫稀釋成濃度為5%。
使用方法:
(1)在處理工業廢水時,一定先用PH試紙測水的PH是多少,PH低于7或高于7均采用以上1號藥、2號藥去調整PH值,在使用1號、2號藥后水質PH調整為6-7時,再加入3號藥混合均勻,結果會出現工業廢水中的雜質在瞬間與水分離形成絮狀沉淀下來。
(2)在采用以上使用方法時,一定注意工業廢水的污染濃度的大小和污染色度的大小去適當把握,但應遵循一個原則就是在用2號藥調整PH值時,一定將PH控制在6-7以內再加第3號藥劑(至于使用1號藥的多少,可視水質污染度自行把握)。
(3)在加以上3種藥劑時一定將工業廢水處于動態情況下,禁止在靜止的工業廢水中加任何藥劑。
(4)如果采用以上方法使水質達不到環保要求的標準時,應用同樣的方法連續去做,此方法可連續進行4次,用此藥劑不會造成2次污染。
(5)采用以上的方法處理工業廢水,每處理一次都要將處理過的水進行過濾,去除水中的泥渣或懸浮物后再進行重新處理。
(6)在經過以上方法處理工業廢水后,水質仍不能達到環保的要求排放標準,應將4號藥適當加入反應時將臭氧發生器的臭氧用管道通入已經加過氧化氫的水中進行物化30分鐘,然后把物化后的工業廢水輸入裝有活性炭的容器或水池中過濾即可,此時的任何工業廢水都是清澈透明的,完全可以達標排放或回用于生產。
(7)采用以上的使用方法程序是先用1號藥-2號藥-3號藥-4號藥-物化-精濾,切忌顛倒用藥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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