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骨灰的貯存方法無效
| 申請號: | 200610054288.6 | 申請日: | 2006-05-1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073529A | 公開(公告)日: | 2007-11-21 |
| 發明(設計)人: | 姚康華 | 申請(專利權)人: | 姚康華 |
| 主分類號: | A61G17/00 | 分類號: | A61G17/00;A61G9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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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400069重慶市南*** | 國省代碼: | 重慶;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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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骨灰 貯存 方法 | ||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骨灰的貯存方法,尤其涉及一種環保型的骨灰貯存方法。
背景技術
我國從建國以后就開始逐步實行喪葬方式的改革,從1956年起,局部地區開始推行由傳統的土葬方式改為火化。到上世紀八、九十年代,全國大部分地區都實現了火化。相對土葬而言,從環境保護和移風易俗的角度看,火化無疑是一大進步。但是,尸體火化后骨灰的貯存方法仍然采用傳統的墓地方式下葬,仍然占用大量耕地和林地。并且,由于人們厚葬薄養的傳統思想,競相修建豪華墓地,彼此之間的攀比之風愈演愈烈,往往造成大量的浪費,封建迷信之風盛行,和我國政府提倡的現代文明生活方式格格不入。不僅我國,在全世界各地,死人與活人“爭地”都是一個殛待解決的問題。
發明內容
本發明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骨灰的貯存方法,其能以低廉的成本和符合現代文明生活的方式實現不占用土地、美化環境、方便祭祀(比如對某一家庭或家族而言,可以實現相對集中擺放)。
對于本發明上述問題是這樣加以解決的:尸體火化后,不按傳統方式下葬,而是貯存在骨灰盛放器內,骨灰盛放器可以設計成各種造型,擺放在花園、社區、公園和文化廣場、道路旁或陽臺上等公私場所,形成獨具特色的文化景觀。
骨灰盛放器可以制作成外形美觀的各類形狀,比如:
骨灰盛放器外形可以是各種蔬菜、瓜果、動、植物、幾何體、竹編、草編藤編等編織藝術以及文學、神話、傳說中的各種藝術形象造型。
實施本發明的有益技術效果是:
1、不占用土地,避免死人和活人“爭地”,保護耕地和林地;
2、方便祭祀,文明進步,美化環境。
具體實施方式
骨灰盛放器的外形可以根據需要設計成各種形狀,其共同特點是其具有貯存骨灰的內部空腔。
1.水果型。這一類的骨灰盛放器外形為蘋果、西瓜、菠蘿、桃子、梨子等。這一類的骨灰盛放器可以在私人居室或陽臺、祭祀房存放,也可以在公園、社區、花園、文化廣場等公共場所形成“果林”,在其瓜、藤、蔓上均可以貼上標志逝者身份的墓志銘。
2.蔬菜型。這一類的骨灰盛放器外形為西紅柿、南瓜、辣椒、花生、蓮耦、紅薯、蘿卜等。
3.異體型。在這一類的骨灰盛放器外形可以為葫蘆、圓球、竹節、燈泡、壺、桶、碗、筒、環、杯、瓶、燈蘢、輪胎等。
4.禽鳥動物型。在這一類的骨灰盛放器外形可以為各種飛禽(如鷹、雕、孔雀等)、走獸(虎、獅、熊、象等)、其他動物(魚、兔、牛、羊)等。
5、植物型。這一類的骨灰盛放器外形可以為花、草、苗、木等,還可以是其花蕾、果仁、藤蔓等。
6、編織藝術型。這一類的骨灰盛放器外形可以為各種竹編、草編、藤編、或其它織物編制而成的藝術品。
7、構架構件型。這一類的骨灰盛放器外形可以為梁、柱、欄桿等,比如建筑、路、橋、池塘旁的各種構件等。
8、藝術卡通型。這一類的骨灰盛放器外形可以為麒麟、貔貅、鳳凰或其他藝術形象。
以上各種骨灰盛放器都可以在公私場所或單獨或組合擺放,形成各種風格的屏風、雕塑、長廊、圍欄等文化藝術景觀。
以上各種骨灰盛放器的制作材料可以是陶瓷、塑料、琉璃、樹脂或其他高分子材料、玻璃鋼、石材、木材、金屬材料或各種編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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