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具有外置電極的發光器件的玻璃有效
| 申請號: | 200580043574.6 | 申請日: | 2005-12-2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080804A | 公開(公告)日: | 2007-11-28 |
| 發明(設計)人: | 約爾格·費希納;馬丁·萊茨;斯特芬·賴歇爾;弗朗茨·奧特;布里吉特·許貝爾 | 申請(專利權)人: | 肖特股份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1J61/30 | 分類號: | H01J61/30;C03C3/083;H01J65/04;C03C3/089;C03C4/16;C03C3/093;C03C3/00;C03C3/095;C03C3/076;C03C3/102 |
| 代理公司: | 北京康信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 代理人: | 章社杲;李丙林 |
| 地址: | 德國*** | 國省代碼: | 德國;DE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具有 外置 電極 發光 器件 玻璃 | ||
1.一種具有外置電極的含有玻璃體的發光器件,其中,所述玻璃體含有玻璃組合物,損耗角(tanδ[10-4])和介電常數(ε’)的比值為?也就是?所述玻璃體含有下列組分:
∑Al2O3+B2O3+BaO+PbO+Bi2O3達10-80重量%,其中氧化物形式的Hf、Ta、W、Re、Os、Ir、Pt、La、Pr、Nd、Sm、Eu、Gd、Tb、Dy、Ho、Er、Tm、Yb和/或Lu的含量為0-80重量%,以及可能的常用濃度的澄清劑,所有組分含量的總和為100%。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發光器件,其特征在于,通過將所述比值調整為?也就是?通過下式得出的較小的損耗功率Ploss,使所述放電燈產生了更高的效率:
其中:
ω:?????????角頻率
tanδ[10-4]:損耗角(以[10-4]為單位的值)
ε’:???????介電常數
d:??????????電容器的厚度,這里為:玻璃的厚度
A:??????????電極面積
I:??????????電流強度
ε0:????????真空介電常數=8.8542×10-12As/(Vm)。?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發光器件,其特征在于,向玻璃體中加入至少一種氧化物形式的高度可極化的元素。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發光器件,其特征在于,向玻璃體中加入至少一種氧化物形式的高度可極化的元素。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發光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氧化物形式的高度可極化元素選自由Ba、Cs、Hf、Ta、W、Re、Os、Ir、Pt、Pb、Bi、La、Ce、Pr、Nd、Sm、Eu、Gd、Tb、Dy、Ho、Er、Tm、Yb和/或Lu的氧化物組成的組。
6.根據權利要求3至5中任一項所述的發光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氧化物形式的一種或多種高度可極化元素的含量為至少8重量%。
7.根據權利要求3至5中任一項所述的發光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氧化物形式的一種或多種高度可極化元素的含量為12重量%。
8.根據權利要求3至5中任一項所述的發光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氧化物形式的一種或多種高度可極化元素的含量為15重量%。
9.根據權利要求3至5中任一項所述的發光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氧化物形式的一種或多種高度可極化元素的含量為20重量%或更多。
10.根據權利要求3至5中任一項所述的發光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氧化物形式的一種或多種高度可極化元素的含量為至少20重量%。?
11.根據權利要求3至5中任一項所述的發光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氧化物形式的一種或多種高度可極化元素的含量為優選為25重量%。
12.根據權利要求3至5中任一項所述的發光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氧化物形式的一種或多種高度可極化元素的含量為35重量%。
13.根據權利要求3至5中任一項所述的發光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氧化物形式的一種或多種高度可極化元素的含量為40重量%或更多。
14.根據權利要求1中所述的發光器件,其特征在于,其中的一些組分含量如下: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肖特股份公司,未經肖特股份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0580043574.6/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 上一篇:榫眼鎖
- 下一篇:用于波前控制和改進的3D測量的方法和裝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