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使用先體外后體內激活的細胞的組合物和療法以用于骨髓抑制病人無效
| 申請號: | 200580038456.6 | 申請日: | 2005-08-0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084001A | 公開(公告)日: | 2007-12-05 |
| 發明(設計)人: | 楊德茂 | 申請(專利權)人: | 楊德茂 |
| 主分類號: | A61K35/14 | 分類號: | A61K35/14;C07K14/475;C07K14/52;C07K14/55;C12N5/06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師事務所 | 代理人: | 封新琴;巫肖南 |
| 地址: | 美國加利*** | 國省代碼: | 美國;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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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使用 體外 體內 激活 細胞 組合 療法 用于 骨髓 抑制 病人 | ||
1.治療重度骨髓抑制病人的方法,包含向病人施用先體外后體內培養的血細胞,以增加血液成分的濃度。
2.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述病人是人。
3.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述骨髓抑制與癌癥病癥有關。
4.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血液缺陷包含中性粒細胞減少癥、白細胞減少癥、血小板減少癥,或它們的組合。
5.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血液缺陷包含重度或慢性血小板減少癥。
6.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述骨髓抑制是由放療或化療誘導的。
7.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向病人施用治療有效量的血細胞。
8.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血細胞在細胞因子和離子載體存在下培養。
9.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血細胞在細胞因子和離子載體存在下培養,所述離子載體包含A23187。
10.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血細胞在細胞因子存在下培養,所述細胞因子包含白介素-2。
11.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血細胞在細胞因子存在下培養,所述細胞因子包含巨噬細胞集落刺激因子。
12.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述培養進行少于約2天。
13.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述血細胞對病人而言是自體或同種異體的。
14.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述血細胞通過離心與血清分離。
15.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述血細胞是外周血單核細胞。
16.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述血細胞在哺乳動物血清存在下培養。
17.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述血細胞來自免疫可接受的供體。
18.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述施用通過靜脈內注射進行。
19.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述先體外后體內培養的血細胞的施用包含施用多個劑量。
20.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培養純化的外周血單核細胞,以形成先體外后體內培養的血細胞。
21.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述血細胞在白介素、細胞刺激因子和離子載體存在下培養。
22.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述血細胞包含至少3種類型的細胞。
23.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述純化的外周血單核細胞從通過白細胞分離法獲得的細胞收集物純化,并加以培養以形成先體外后體內培養的血細胞。
24.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述純化的外周血單核細胞在培養過程中分為貼壁和非貼壁的細胞,并且無論是貼壁還是非貼壁細胞都被用于形成先體外后體內培養的血細胞。
25.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述先體外后體內培養的血細胞引起多譜系血細胞生成。
26.治療患有中性粒細胞減少癥病癥的病人的方法,所述方法包含向所述病人施用先體外后體內培養的血細胞,以增加血液成分的濃度。
27.權利要求26的方法,其中所述病人已被暴露于放療或化療形式的癌癥治療。
28.權利要求26的方法,其中向病人施用治療有效量的血細胞。
29.權利要求26的方法,其中在細胞因子和離子載體存在下培養血細胞。
30.權利要求26的方法,其中血細胞在細胞因子存在下培養,所述細胞因子包含巨噬細胞集落刺激因子。
31.權利要求26的方法,其中所述血細胞對病人而言是自體或同種異體的。
32.權利要求26的方法,其中所述血細胞是外周血單核細胞。
33.權利要求26的方法,其中所述血細胞在白介素、細胞刺激因子和離子載體存在下培養。
34.權利要求26的方法,其中所述血細胞包含至少3種類型的細胞。
35.權利要求26的方法,其中所述純化的外周血單核細胞從通過白細胞分離法獲得的細胞收集物純化,并加以培養以形成先體外后體內培養的血細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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