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飛行器用射頻通信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0580038195.8 | 申請日: | 2005-10-24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057419A | 公開(公告)日: | 2007-10-17 |
| 發明(設計)人: | I·拉維勒;M·勒托勒克 | 申請(專利權)人: | 法國空中巴士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B7/185 | 分類號: | H04B7/185 |
| 代理公司: | 中國專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曾祥夌;梁永 |
| 地址: | 法國*** | 國省代碼: | 法國;F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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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飛行 器用 射頻 通信 系統 | ||
1.一種飛行器用的射頻通信系統,包括:
至少一個射頻收發裝置(2,3,4),能夠按照VDL模式3標準發送并接收數據,并能接收所述射頻收發裝置(2,3,4)射頻通信的狀態信息,其中所述狀態信息與所述射頻收發裝置的無線鏈路狀態有關;以及
第一人/機接口裝置(5),顯示所述射頻收發裝置(2,3,4)的至少一些配置信息,其中所述配置信息與所述射頻收發裝置的通信能力有關,
其中,所述第一人/機接口裝置(5)包含允許操作者請求將射頻收發裝置(2,3,4)用于發送的裝置(16),
其中所述第一人/機接口裝置(5)還顯示所述射頻收發裝置(2,3,4)的射頻通信的至少一些所述狀態信息。
2.權利要求1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二人/機接口裝置(6),能夠按操作者請求來顯示與該多個所述射頻收發裝置(2,3,4)有關的狀態信息的綜合。
3.權利要求2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和第二人/機接口裝置集成在同一接口單元中。
4.權利要求3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接口單元是一個射頻管理面板型的頻率調整裝置。
5.權利要求2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人/機接口裝置(6)是一個多功能控制與顯示裝置。
6.權利要求1-5中任一項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
至少一個射頻收發裝置(2,3,4)能夠接收表示由空中管制站為所述射頻收發裝置(2,3,4)的通信給出的頻率的信息;
所述第一人/機接口裝置(5)顯示表示由空中管制站給出的所述頻率的所述信息;以及
所述第一人/機接口裝置(5)包含在所述射頻收發裝置(2,3,4)上選擇并激活所述頻率的裝置(9A,9B)。
7.權利要求6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人/機接口裝置(5)還包括至少一個指示器,所述至少一個指示器能夠指示已經由數據鏈路給出所述頻率。
8.權利要求1-5中任一項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
-所述射頻收發裝置(2,3,4)中的至少一個,能夠確定表示能否用該射頻收發裝置(2,3,4)進行發送的狀態信息;以及
-與所述射頻收發裝置(2,3,4)相連接的報警裝置(10,11),在飛行器的操作者試圖使用所述射頻收發裝置(2,3,4)進行發送、而所述狀態信息對應于所述射頻收發裝置(2,3,4)不可能用于發送時向該操作者報警。
9.權利要求8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還包括第三人/機接口裝置(12),所述報警裝置(10,11)能夠激活聲音信號并在所述第三人/機接口裝置(12)上激活顯示,所述狀態信息對應于不可能將所述射頻收發裝置(2,3,4)用于發送。
10.權利要求9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報警裝置(10,11)同時激活所述聲音信號和所述狀態信息的顯示。
11.權利要求9或10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人/機接口裝置(12)是集中式飛行器監測電子設備。
12.權利要求1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請求將射頻收發裝置(2,3,4)用于發送的裝置(16)是所述第一人/機接口裝置(5)的按鍵。
13.權利要求12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還包括一個與激活頻率的顯示相關聯的指示器,能指示由操作者發出的將射頻收發裝置(2,3,4)用于發送的請求已被空中管制站接收。
14.一種飛行器,其特征在于,包括權利要求1至13中任一項所述類型的射頻通信系統(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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