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聚酯和聚丙烯的炭黑再加熱添加劑有效
| 申請號: | 200580038030.0 | 申請日: | 2005-11-0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056924A | 公開(公告)日: | 2007-10-17 |
| 發明(設計)人: | D·A·哈里森;J·P·達維斯 | 申請(專利權)人: | 因維斯塔技術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08K3/04 | 分類號: | C08K3/04;C08L67/02;C08L23/10;B29C51/10;B29C49/08;B29C49/06;B29C51/42 |
| 代理公司: | 中國專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周鐵;趙蘇林 |
| 地址: | 瑞士*** | 國省代碼: | 瑞士;CH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聚酯 聚丙烯 炭黑 再加 添加劑 | ||
1.一種形成具有改進的再加熱性能的聚丙烯或聚對苯二甲酸乙 二醇酯樹脂的方法,該方法包括:
基于包含炭黑的樹脂組合物的重量,向樹脂中添加2-50重量 ppm的炭黑,其中所述炭黑具有至少200nm的平均粒徑,并且所述 炭黑由熱裂法制備。
2.根據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炭黑具有在200-500nm范圍內 的平均粒徑。
3.根據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炭黑具有在250-300nm范圍內 的平均粒徑。
4.由通過權利要求1的方法生產的樹脂制備的預制型坯。
5.由權利要求4的預制型坯制備的瓶。
6.根據權利要求5的瓶,其中該瓶具有大于45的L*、-2至+1 的a*和0至+7的b*。
7.根據權利要求5的瓶,其中該瓶具有大于60的L*、-2至+1 的a*和+3至+7的b*。
8.根據權利要求5的瓶,其中該瓶具有的L*高于用平均粒度低 于150nm的炭黑形成的瓶的L*性能。
9.由通過權利要求1的方法生產的樹脂制備的熱成形制品。
10.一種注坯拉伸吹塑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醇酯樹脂或聚丙烯樹 脂的方法,包括:
(a)形成基于樹脂組合物與炭黑重量之和包含2-50重量ppm炭 黑的樹脂組合物,其中所述炭黑具有在200-500nm范圍內的平均粒 徑,并且所述炭黑由熱裂法制備;
(b)由所述樹脂組合物形成預制型坯;和
(c)注坯拉伸吹塑所述預制型坯,形成瓶或容器。
11.根據權利要求10的方法,其中炭黑具有在200-500nm范圍 內的平均粒徑。
12.根據權利要求11的方法,其中炭黑具有在250-300nm范圍 內的平均粒徑。
13.根據權利要求10的方法,其中與未摻入炭黑的對照樹脂組 合物預制型坯相比,在更短的時間內將所述預制型坯再加熱至用于注 坯拉伸吹塑的溫度,其中所述時間以秒或其分數表示。
14.根據權利要求13的方法,其中以秒表示的更短的時間是至 少2秒的再加熱時間改進。
15.由權利要求10的方法生產的瓶。
16.根據權利要求15的瓶,其中該瓶具有大于45的L*、-2至 +1的a*和0至+8的b*。
17.根據權利要求15的瓶,其中該瓶具有大于60的L*、-2至 +1的a*和+3至+7的b*。
18.根據權利要求15的瓶,其中該瓶具有的L*高于用平均粒度 低于150nm的炭黑形成的瓶的L*性能。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因維斯塔技術有限公司,未經因維斯塔技術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0580038030.0/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