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皰疹性口炎病毒、其載體和其免疫原性組合物的協同減毒有效
| 申請號: | 200580019072.X | 申請日: | 2005-04-0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087886A | 公開(公告)日: | 2007-12-12 |
| 發明(設計)人: | D·K·克拉克;R·M·亨德里;S·A·烏德姆;C·L·帕克斯 | 申請(專利權)人: | 惠氏公司 |
| 主分類號: | C12N15/86 | 分類號: | C12N15/86 |
| 代理公司: | 中國專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權陸軍;梁謀 |
| 地址: | 美國新*** | 國省代碼: | 美國;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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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皰疹 口炎 病毒 載體 免疫原性 組合 協同 | ||
1.基因修飾皰疹性口炎病毒,其在它的基因組中包含至少2種不同類型的突變,所述2種突變為截短的G基因突變和N基因改組突變,其中該兩種突變協同減弱皰疹性口炎病毒致病性,其中突變的基因組選自3'-PNMG(ct-1)L-5'、3'-PNMG(ct-9)L-5'、3'-PMNG(ct-1)L-5'和3'-PMNG(ct-9)L-5',其中N是編碼核殼蛋白的基因,P是編碼磷蛋白的基因,M是編碼基質蛋白的基因,G(ct-1)是編碼缺失最后28個羧基末端氨基酸的附著糖蛋白的基因,G(ct-9)是編碼缺失最后20個羧基末端氨基酸的附著糖蛋白的基因,且L是編碼依賴于RNA的RNA聚合酶蛋白的基因,所述的皰疹性口炎病毒簡稱VSV。
2.權利要求1的基因修飾皰疹性口炎病毒,其中所述致病性還被定義為神經毒力。
3.權利要求1的基因修飾皰疹性口炎病毒,其中由截短的G基因編碼的G蛋白具有最后20個或28個羧基末端氨基酸的缺失。
4.權利要求1的基因修飾皰疹性口炎病毒,其中由截短的G基因編碼的G蛋白具有由1個或9個氨基酸組成的胞質尾結構域。
5.權利要求1的基因修飾皰疹性口炎病毒,其中與野生型皰疹性口炎病毒基因組3'-NPMGL-5'相比,所述N基因改組成3'-PNMGL-5'或3'-PMNGL-5',其中N是編碼核殼蛋白的基因,P是編碼磷蛋白的基因,M是編碼基質蛋白的基因,G是編碼附著糖蛋白的基因,且L是編碼依賴于RNA的RNA聚合酶蛋白的基因。
6.權利要求1的基因修飾皰疹性口炎病毒,還在它的基因組中包含第三類突變,其中該突變是溫度敏感N基因突變、溫度敏感L基因突變、非致細胞病變的M基因突變,其中所述非致細胞病變的M基因突變是在M基因的甲硫氨酸33和甲硫氨酸51處的突變,或基因插入突變。
7.權利要求1的基因修飾皰疹性口炎病毒,其中所述在4-周齡雌性Swiss-Webster小鼠中顱內地注射的皰疹性口炎病毒的LD50為在4-周齡雌性Swiss-Webster小鼠中顱內地注射的野生型皰疹性口炎病毒的100倍、1,000倍、10,000倍或100,000倍。
8.基因修飾皰疹性口炎病毒載體,所述基因修飾皰疹性口炎病毒在它的基因組中包含至少2種不同類型的突變,所述2種突變為截短的G基因突變和N基因改組突變,其中該兩種突變協同減弱皰疹性口炎病毒致病性,其中突變的基因組選自3'-PNMG(ct-1)L-5'、3'-PNMG(ct-9)L-5'、3'-PMNG(ct-1)L-5'和3'-PMNG(ct-9)L-5',其中N是編碼核殼蛋白的基因,P是編碼磷蛋白的基因,M是編碼基質蛋白的基因,G(ct-1)是編碼缺失最后28個羧基末端氨基酸的附著糖蛋白的基因,G(ct-9)是編碼缺失最后20個羧基末端氨基酸的附著糖蛋白的基因,且L是編碼依賴于RNA的RNA聚合酶蛋白的基因,
所述基因修飾皰疹性口炎病毒載體進一步包含插入或替換非復制必需的皰疹性口炎病毒基因組區域的至少一個外來RNA序列,所述RNA序列對于野生型皰疹性口炎病毒的基因組而言為非內源的。
9.權利要求8的基因修飾皰疹性口炎病毒載體,其中所述外來RNA還被定義為可讀框(OR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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