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單螺桿型動態碎冰制冰機無效
| 申請號: | 01215522.5 | 申請日: | 2001-03-06 |
| 公開(公告)號: | CN2472161Y | 公開(公告)日: | 2002-01-16 |
| 發明(設計)人: | 簡棄非;梁榮光;張勇;許石嵩 | 申請(專利權)人: | 華南理工大學 |
| 主分類號: | F25C1/14 | 分類號: | F25C1/14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510640***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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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螺桿 動態 制冰機 | ||
本實用新型是單螺桿型動態碎冰制冰機,屬可移動碎冰制冰設備。
近年來隨著我國對魚類產品需求的不斷增加和海洋捕撈業的不斷發展,單純的近海漁業已無法滿足需求,甚至由于局部地區的過度性捕撈而使近海漁業資源幾近枯竭的情況出現,迫使漁業逐年向遠海遷移。處于對保護我國海洋生態資源的考慮以及要跟上全球海洋捕撈業的發展趨勢,所以發展外海甚至遠洋捕撈可以說已成為今后我國海洋漁業發展的必由之路。發展外海和遠洋捕撈業的一個無法回避的問題就是魚類的保鮮問題,若不加以適當的保鮮處理,魚品的新鮮將無法保證。魚類捕獲后必須快速冷卻,理論和實踐證明只有這樣做才能使魚類保持較好的鮮度,其中要用到大量的冰。在近海捕魚時,因為海程較近可在出海前裝載所需冰量以備使用,使用前要先進行碎冰處理,冰的損耗很大,而且冰溫較高影響到對魚品的保鮮作用;對于外海和遠洋捕撈由于時間周期很長,遇到的問題就更嚴峻,冰的保存和使用上的矛盾就必須通過漁船現場制冰來加以處理,這就體現了本發明的優點。本發明的制冰機直接采用海水為原料進行制冰,原因有兩個:第一是因為在海上沒有淡水;第二個因素才是決定性的,即用海水制出來的冰更利于保持海產品的新鮮度及口感——這對飲食業來說尤為重要。以海蝦為例,如果采用淡水冰冷凍,結果解凍后的蝦會變軟,沒有鮮味;但如果用海冰冷凍,解凍后的蝦仍然能保持肉脆味鮮的特點,讓人有吃生猛海鮮的感覺,因此蝦的價格也隨之得到大大的提高;同時,現在廣東省的水果如香蕉、芒果、荔枝等,一年四季出產的蔬菜,每天都源源不斷地送往北方,而運送蔬菜、瓜果的冷凍(藏)車在裝運蔬菜、瓜果時都需要大量的碎冰,將冰覆蓋在蔬菜或瓜果上面。因此在蔬菜、瓜果的產地或集散地對制冰的需求是很大的。
現有的制冰設備如冰廠、冷庫、冷藏柜等是不可移動的,這對在流動場所作業(如漁民、蔬菜水果集散地的販運者),又需要用冰來保鮮的人們來說是非常不方便的,傳統的做法是從冰廠買冰,買來的冰經破碎后(冰廠的冰是100公斤/塊)裝到漁船上隨船出發捕魚,或送到長途販運的蔬菜水果裝車點(如冬天廣東的蔬菜水果大量的運往北方)供裝車用。這就有如下問題:(1)淡水冰廠只在漁港設有,漁船用冰非常不便,而且漁民在出海前先要排隊購冰這又浪費時間,甚至會耽誤魚汛期;(2)捕魚作業周期受到限制,漁船貯冰出海,貯冰量不能太大,帶冰出海本身是耗能行為,帶多則能耗多;帶得少,捕到魚無冰則壞。因此使漁船只能短期作業,近海作業;(3)從冰廠購的冰是大塊冰(100公斤/塊),運出來后要破為碎冰粒才能使用。從運出到破碎,中間損耗量大。據對漁船調查,這種損耗達10~15%,有的甚至達到20%,大大增加了購冰成本,根據對漁民的調查,一年用于買冰的錢達二十多萬元,少的也要十萬元左右(與漁船的噸位有關)。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就是為了克服和解決現有淡水冰廠只設在漁港、漁船、漁民果農、菜農用冰不方便、既耗能、損耗又大、成本高等的缺點和問題,研究發明一種單螺桿型動態碎冰制冰機,以便漁民出海捕魚時可在出海的路上或捕魚的同時制冰來保鮮所捕獲的海產品而不必從岸上帶冰上船,在長途販運蔬菜水果的集散地就地制冰,將需長途販運的蔬菜水果與保鮮用冰在最短的時間內(使冰不會受熱溶解)裝車出發,使得漁民、菜農既能方便地保鮮海產品和蔬菜,又能降低能耗、降低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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