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熟化不飽和聚酯樹脂分解處理液,處理該樹脂和分離合成材料的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01144811.3 | 申請日: | 2001-12-24 |
| 公開(公告)號: | CN1359964A | 公開(公告)日: | 2002-07-24 |
| 發明(設計)人: | 柴田勝司;伊澤弘行;松尾亞矢子 | 申請(專利權)人: | 日立化成工業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C08G63/88 | 分類號: | C08G63/88 |
| 代理公司: | 北京銀龍專利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皋吉甫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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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熟化 不飽和 聚酯樹脂 分解 處理 樹脂 分離 合成 材料 方法 | ||
1.一種熟化的不飽和聚酯樹脂的分解處理液,其特征在于由一種磷酸類化合物或其鹽和一種有機溶劑組成。
2.一種熟化的不飽和聚酯樹脂的分解處理液,其特征在于由一種磷酸鹽類化合物和一種有機溶劑組成。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熟化的不飽和聚酯樹脂的分解處理液,其特征在于磷酸鹽類化合物含有堿金屬離子。
4.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熟化的不飽和聚酯樹脂的分解處理液,其特征在于所用磷酸鹽類化合物包括磷酸鉀。
5.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熟化的不飽和聚酯樹脂的分解處理液,其特征在于所用磷酸鹽類化合物包括磷酸鉀水合物。
6.如權利要求1-5所述的熟化的不飽和聚酯樹脂的分解處理液,其特征在于所用有機溶劑包括醇類溶劑。
7.如權利要求1-6所述的熟化的不飽和聚酯樹脂的分解處理液,其特征在于所用有機溶劑有170℃或更高的沸點。
8.如權利要求1-7所述的熟化的不飽和聚酯樹脂的分解處理液,其特征在于所用有機溶劑是沸點為170℃或更高的醇類溶劑。
9.一種處理熟化的不飽和聚酯樹脂的方法,該方法包括用根據權利要求1-8所述的處理液中任意一種分解或溶解熟化的不飽和聚酯樹脂的步驟。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處理熟化的不飽和聚酯樹脂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樹脂在250℃或更低的溫度下處理。
11.如權利要求9或10所述的處理熟化的不飽和聚酯樹脂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樹脂在常壓下處理。
12.一種分離含有填料和熟化的不飽和聚酯樹脂的合成物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合成材料被分離成填料和熟化的樹脂粉末,或用處理液分解或溶解的熟化的樹脂得到的熟化的樹脂分解產物的溶液;處理液由一種磷酸類化合物及其鹽和一種有機溶劑組成。
13.一種分離含有填料和熟化的不飽和聚酯樹脂的合成物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合成材料被分離成填料和熟化的樹脂粉末,或用分解或溶解處理液處理的熟化的樹脂得到的熟化的樹脂分解產物的溶液;該處理液由一種磷酸類化合物及其鹽和一種有機溶劑組成。
14.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分離合成材料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磷酸類化合物含有堿金屬離子。
15.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分離合成材料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磷酸類化合物為磷酸鉀。
16.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分離合成材料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磷酸類化合物為磷酸鉀的水合物。
17.如權利要求12-16所述的分離合成材料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有機溶劑為一種醇類溶劑。
18.如權利要求12-16所述的分離合成材料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有機溶劑的沸點為170℃或更高。
19.如權利要求12-16所述的分離合成材料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有機溶劑為具有沸點為170℃或更高的醇類溶劑。
20.如權利要求12-19所述的分離合成材料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處理液的使用溫度是250℃或更低。
21.如權利要求12-20所述的分離合成材料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處理液在常壓下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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