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樹脂的注塑法有效
| 申請號: | 01121495.3 | 申請日: | 2001-05-02 |
| 公開(公告)號: | CN1323682A | 公開(公告)日: | 2001-11-28 |
| 發明(設計)人: | 山野隆三;北山雅也;米谷起一 | 申請(專利權)人: | 株式會社上野制藥應用研究所 |
| 主分類號: | B29C45/00 | 分類號: | B29C45/00;B29C45/26 |
| 代理公司: | 中國專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曹雯,鐘守期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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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樹脂 注塑 | ||
1.樹脂的注塑法,使用具備直澆口、一個或數個流道和一個或數個型腔的成型模具,其特征在于,將流道的至少一部分斷面積取作不足2.0mm2,使用在比熔點高25℃的溫度、剪斷速度1000sec-1條件下測定的熔融粘度為800泊以下的樹脂。
2.權利要求1所述的注塑法,其特征在于,流道的斷面積不足2.0mm2的部分的長度占流道總長的1/4以上。
3.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注塑法,其特征在于,流道的斷面積不足1.6mm2。
4.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注塑法,其特征在于,流道的斷面積不足1.3mm2。
5.權利要求1~4任一項所述的注塑法,其特征在于,每1個成型品的重量不足1g。
6.權利要求1~4任一項所述的注塑法,其特征在于,樹脂成型時,流道部保持的樹脂重量占型腔部、流道部和直澆口部保持的合計樹脂重量的50重量%以下。
7.權利要求1~4任一項所述的注塑法,其特征在于,使用有4個以上型腔的模具。
8.權利要求1~4任一項所述的注塑法,其特征在于,注射時流道部中熔融樹脂的線速度為1000mm/sec以上。
9.權利要求1~4任一項所述的注塑法,其特征在于,樹脂是熱致變液晶聚合物。
10.權利要求9所述的注塑法,其特征在于,熱致變液晶聚合物含有2-羥基-6-萘甲酸殘基作為構成成份。
11.權利要求9所述的注塑法,其特征在于,向熱致變液晶聚合物中添加相對聚合物100份重量為0.001~1份重量的脫模劑供注射成型。
12.權利要求9所述的注塑法,其特征在于,將相對于聚合物小球100份重量為0.001~0.05份重量的脫模劑附著在熱致變液晶聚合物上再供注射成型。
13.權利要求9所述的注塑法,其特征在于,熱致變液晶聚合物含有1~50重量%的強化材和/或充填劑。
14.樹脂用注塑系統,包括注塑機以及具備直澆口、一個或數個流道和一個或數個型腔的成型模具,其特征在于,流道的至少一部分斷面積斷面積為不足2.0mm2。
15.權利要求14所述的注塑系統,其特征在于,流道的斷面積不足2.0mm2的部分的長度占流道總長的1/4以上。
16.權利要求14或15所述的注塑系統,其特征在于,使用有4個以上型腔的模具。
17.樹脂用注塑模具,具備直澆口、一個或數個流道和一個或數個型腔,其特征在于,流道的至少一部分的斷面積為不足2.0mm2。
18.權利要求17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流道的斷面積不足2.0mm2的部分的長度占流道總長的1/4以上。
19.權利要求17或18所述的注塑模具,其特征在于,模具有4個以上的型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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