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折疊鋸無效
| 申請?zhí)枺?/td> | 00128874.1 | 申請日: | 2000-09-22 |
| 公開(公告)號: | CN1289666A | 公開(公告)日: | 2001-04-04 |
| 發(fā)明(設計)人: | 神澤邦幸 | 申請(專利權)人: | 神澤精工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B27B33/10 | 分類號: | B27B33/10 |
| 代理公司: | 中國專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張?zhí)彀?楊松齡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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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折疊 | ||
眾所周知的鋸中,斷面大致呈U字形的鋸柄前端軸支承鋸身的基端并且不用于切斷時能使鋸身回轉折疊于鋸柄中的鋸主要作為樹木的打枝鋸或園藝用整枝鋸或者工作用鋸。本發(fā)明涉及這樣一種能夠折疊于鋸柄中的手持鋸(以下,簡單地稱作折疊鋸)。
以往一般的折疊鋸通常是在直線狀的鋸柄的前端部軸支承直線狀的鋸身的基端部,折返時,鋸身的齒尖線完全收納于鋸柄中。但是,在以樹木等的整枝為主的鋸中,如圖15(a)所示,所使用鋸的鋸身A的齒尖線B形成為凹弧狀。這樣的齒尖線為凹弧狀的鋸統稱為彎曲鋸,鋸齒能夠不離開切斷物地方式進行切斷作業(yè)。為此,其特長為能夠可靠地切斷被切斷物。
因而,作為折疊鋸已開發(fā)成如圖15所示、具有凹弧狀齒尖線B的鋸身A裝在形成有與齒尖線B同方向的凹弧狀的鋸柄C中。另外,作為折疊鋸,可以是具有凹弧狀齒尖線的鋸身與直線狀鋸柄的組合,也可以是具有直線狀齒尖線的鋸身與彎曲成凹弧狀的鋸柄的組合。
具有凹弧狀齒尖線的鋸身與直線狀鋸柄相組合構成的折疊鋸在打開狀態(tài)下如圖15(a)所示,整體使用易成為平穩(wěn)地彎曲形狀。但是,折疊鋸身時,如圖15(b)所示,齒尖線的一部分、特別是彎曲的中央部分會露出。齒尖線的露出部分E在折疊鋸攜帶時或保管時存在傷及手指或掛住其他物的危險。另外,其他物觸及齒尖線還會損傷鋸齒。鑒于以往技術的如此缺點,本發(fā)明的目的是消除上述以往技術的缺點,用保護蓋保護露出的齒尖線部分。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發(fā)明是在應收納鋸身1的鋸柄2的收納槽3內可出沒地狀態(tài)下收納保護蓋4。于是,折疊鋸身之際,收納于收納槽3中的保護蓋4從收納槽3中突出,蓋住從鋸柄2的收納槽3中露出的鋸身1的齒尖線1a。
蓋住鋸身1的齒尖線1a的保護蓋4從收納槽3中突出時,保護蓋4由收納槽3內的接近鋸柄尾的支軸5軸支承,通過以支軸5為中心回轉,可自由出沒于收納槽3中。在該狀態(tài)下,借助于比支軸5更靠近鋸柄尾側設置的彈簧6使保護蓋4始終向收納于收納槽3內的方向依附,通過折疊的鋸身1的前端部推壓保護蓋4的比支軸5更靠近鋸柄尾側的一部分,克服彈簧6的彈力回轉并從收納槽3突出以蓋住鋸身1的齒尖線1a的一部分。這樣,折疊鋸身1時,保護蓋蓋住鋸身1的齒尖線,在打開鋸身的切斷使用狀態(tài),能夠維持在保護蓋4收納于收納槽3內的狀態(tài)。
此時,在鋸柄2前端部的鋸身1的軸支部設有卡止在打開鋸身的切斷使用位置和折疊鋸身的收納位置的卡止機構,在折疊鋸身1的狀態(tài)下,最好是保護蓋4克服彈簧6的彈力,將鋸身1強制地保持在收納位置。即,鋸身1稍許開啟時,齒尖線僅從鋸柄的收納槽露出的同時,由于保護蓋朝收納槽移動,會有齒尖線露出很多的可能。為此,通過設有將鋸身卡止在折疊的收納位置的固定機構,能夠防止例如攜帶時不小心開啟鋸身1的現象。
以鋸柄尾側的支軸5為中心回轉的保護蓋4通過比支軸5更靠近鋸柄中央設置的彈簧7也可自由地出沒于收納槽3內。另外,即使不通過彈簧使保護蓋出沒,而預先將設置在保護蓋上的操作部在鋸柄2的外部突出,通過手指的操作,也可使保護蓋4出沒于收納槽3內。
采用技術方案1所述的本發(fā)明的折疊鋸,在鋸身的齒尖線與鋸柄雙方或任一方彎曲的折疊鋸中,折疊鋸身時,從鋸柄收納部露出的齒尖線部分由保護蓋蓋住。由此,因露出的鋸齒尖在攜帶等情況下不會發(fā)生損傷現象,安全性好。并且不僅不會損傷操作者,還具有防止不小心齒尖觸及其他物對其損傷以及防止損傷鋸身齒尖的效果。
采用技術方案2所述的發(fā)明,其特征是,裝在鋸柄上的保護蓋在切斷使用狀態(tài)下通常收納于鋸柄的收納槽內,保護蓋的存在不會妨礙鋸柄的握持等,折疊鋸身之際,克服彈簧的彈力,使保護蓋突出,能可靠地保護鋸身的齒尖線部分。
采用技術方案3所述的發(fā)明,在技術方案2所述的發(fā)明中,能可靠地維持在克服彈簧的彈力、使鋸身的一部分推壓保護蓋的一部分的折疊狀態(tài),鋸身借助于彈簧的彈力稍許開啟,能夠確實防止鋸身的齒尖線露出。
采用技術方案4所述的發(fā)明,在折疊鋸身時,最終在借助于彈簧的彈力將保護蓋沿鋸身的齒尖線方向推壓的狀態(tài)下折疊。因而,鋸身的齒尖線部分確實由保護蓋蓋住,能夠防止不小心使鋸身的齒尖線部分露出的現象。
采用技術方案5所述的發(fā)明,能夠按照使用者的意愿,實現保護蓋所致的鋸身齒尖線部分的保護狀態(tài)與解除狀態(tài)的切換。另外,由于在鋸柄的內部不設有彈簧,能夠實現構造簡單、成本低的帶保護蓋的折疊鋸。
圖1是本發(fā)明折疊鋸的實施例,為折疊鋸身的縱剖視圖。
圖2是圖1所示的折疊鋸,為鋸身稍許打開時的縱剖視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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